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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男孩女孩偷吃禁果,結果女孩懷孕。由於女孩當時不滿14周歲,男孩為此受到法律制裁,一審被判刑8年。本應蓬勃的青春尚未完全綻放便已蒙上陰影,一個人背上『強奸犯』的罪名,另一個人則早早經歷了懷孕、流產的過程,誰能知道,這將給他們的未來人生帶來多麼大的心理傷害和思想負擔!如此結果,真讓人無言以對,唯有一聲嘆息。
此事從頭到尾,其實都是一些常見的『橋段』:男孩和女孩通過網絡認識,通過視頻聊天感情日深,隨後二人從網上轉入網下在現實中會面,沒多久二人偷食禁果並導致女孩懷孕,接下來就是『東窗事發』……如果女孩的年齡大一些,這件事並非沒有轉圜的餘地,可偏偏女孩未滿14周歲,於是事情的性質截然改變,並不可避免地演變成『悲劇』。
粗看似乎是男孩『運氣』不好,但我們仍要反思,反思這起悲劇的成因:一個不到14周歲的女孩,和一個男孩僅僅見了幾面,怎麼就如此輕易地把自己交給對方?對已滿18周歲的男孩來說,和一個女孩發生如此親密的關系,他卻連對方的年齡都不知道,那麼他對女孩的了解究竟有多少?他對她真的有愛嗎?他真的想過負責任嗎?細思本案,此間種種,怎一個荒唐了得?兩位當事人,注定要為自己的非理性行為付出慘痛代價。
如今,『荒唐』仍在延續:得知男孩被判刑後,女孩從家裡偷著跑出來,住到男孩家裡,與男孩的家人同吃同住,叫男孩父母『爸爸媽媽』,並希望盡自己所能『救』男孩出來。為此,女孩曾去法院找過法官,要求推翻之前的筆錄。女孩還表示:『我一定要救他,如果救不出來,我就等他。』顯然,女孩的所作所為、所思所想均孩子氣十足,在她這個年齡,她還不懂得法律的嚴肅性,不是她一句『願意保持戀愛關系直至結為夫妻』的話就可拯救男友;她甚至可能對8年這個時間跨度沒有概念,不知道幾年之後其實很多事情都會發生改變……
孩子畢竟年紀尚小,他們的荒唐還情有可原,而成年人有意無意演繹的種種『荒唐』卻無疑在推進『悲劇』的發展。比如說,既然已經明令18歲以下青少年不能進入網吧,那麼未成年的女孩是如何進入網吧的?是誰放縱了她?為什麼女孩家長對她的行為知之甚少,以至於沒有引起足夠的警覺?
兩個孩子成為『悲劇』的主角是每一個人都不願看到的,如何不讓此類『悲劇』重演,是我們應該思考的問題:首先,通常人們認為,相對於城市人,農村人在性的問題上比較傳統、保守。而如今,隨著網絡的逐漸普及、觀念的日益開放,農村的新生一代越來越早熟,初次發生性行為的年齡也隨之提前,但相應的性教育沒有跟上,這個問題無疑亟待解決。其次,青春期的孩子正處於心理斷乳期,他們情緒易波動、行為易衝動,十分需要有人在生活上關心他們,在精神上呵護他們。如果孩子與家長之間難以進行有效的溝通,一些『情感隱患』就會在不知不覺中產生,並促使孩子從外界尋找精神慰藉,在一定條件的刺激作用下,他們很容易過早地發生性行為。而農村的家長通常很容易忽視和孩子之間的情感溝通問題,時間一長就可能釀出事端並付出沈重代價,這個問題也值得人們重視。第三,法制觀念淡薄也是導致此次悲劇的一個重要原因,盡快全方位地對農村青少年進行相關普法教育,是減少此類荒唐事件的有效措施。(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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