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記者獲悉,按照市政府有關規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日前發出《關於做好城鎮企業離退休人員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發放工作的通知》,對本市城鎮企業參加養老保險,且在今年10月底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人員,從今年冬季采暖期起,185元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將納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支付,今年離退休人員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將隨11月養老金一起實行社會化發放。這是本市企業離退休人員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納入養老保險統籌後實現的首次社會化發放,結束了由企業負擔離退休人員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的歷史。
據了解,本市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的發放對象為:參加本市城鎮企業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並已於2008年10月31日前辦理了離退休手續人員,以及按照國務院退休退職相關規定辦理了退職手續的人員。企業離退休人員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只在每年采暖期發放,2008年度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將隨同11月份離退休退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一並發放。離退休人員憑養老金領取存折在銀行或郵政儲蓄等養老金發放協議金融服務機構領取。2009年度及今後企業離退休人員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的發放,將在每年供暖期由社會保險基金撥付,隨當月養老保險金一起實行社會化發放。
據市勞動保障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該項補助費用一直由離退休人員所在企業承擔,離退休人員每年要向企業提供集中供熱等證明文件,一般實行先交費後報銷。而居住在沒有集中供熱設施房間的離退休人員不能享受這項待遇。隨著本市住房集中供熱的普及,大多數離退休人員都具備了享受集中供熱采暖補助的條件,但部分困難企業不能為離退休人員報銷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此次將企業離退休人員集中供熱采暖補助費納入統籌基金,今後企業離退休人員無論住房是否實施集中供熱,都將公平地享受到集中供熱采暖補助。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