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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報群工部:
我是武清區人,2006年10月結婚,婚後不久發現懷孕。2007年1月12日,我到武清區婦幼醫院做了第一次B超檢查,那時我已經懷孕3個月,檢查結果是:胎心胎芽均可見。同年4月,我又到該醫院做第二次B超檢查,結果是胎兒正常,但在我的子宮前壁發現有子宮肌瘤,不過,該醫生說這是孕婦極易出現的狀況,問題不大,讓我過一段時間再復查。同年5月底,我再次到該醫院做第三次B超,其結果卻令我如晴天霹靂:胎兒腹部有一6.4×5.5×6.4的腫物。我立即來到天津中心婦產科醫院復診,上述第三次B超結果得到了確認。無奈之下,我聽從醫生的建議,在懷孕33周時做了引產手術。
我的子宮肌瘤怎麼跑到孩子的腹腔裡了?武清區婦幼醫院的誤診,讓我多懷了嬰兒兩個多月,還讓我承受了更多的痛苦(5個多月時孩子還小,做引產的痛苦要少很多)。為此,我多次找到該醫院,該院負責人承認存在失誤,但卻稱『醫學上的誤差是允許的』。
我反映這件事,並不是想借機索賠,而是希望貴報代為呼吁該醫院能以此為鑒,提高診療水平和服務水平,真正把患者的痛苦當作自己的痛苦。 王某某
□調查附記
武清區婦幼醫院在給本報的反饋中稱,該院接到反映後對孕婦王某某的病例做了認真的調查,對於其胎兒腹腔內的腫瘤,該院考慮來源於腎髒,不排除是腎母細胞瘤的可能。而腎母細胞瘤是一種罕見的疾病,在妊娠中早期可能由於B超醫生經驗不足,誤認為是子宮小肌瘤。另外,胎兒在中早孕時,胎兒內髒異常情況有時不易被發現,要定期進行檢查。同時,該醫院表示,由於儀器及檢查者手法、經驗等諸多方面的因素,也存在一定的誤差性。
武清區婦幼醫院稱,針對這個問題,該醫院已經給B超室主任專門開會,並對相關醫生調離崗位。
截至發稿前,王某某再次與本報取得聯系稱,醫院的誤診給她造成了傷害,時至今日已經一年多,遺憾的是,院方連一個道歉電話都沒有,這種處理問題的態度令她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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