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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擴面保障對象分成三類:第一類是最低收入家庭(持低保證、扶助證、特困職工證三證之一);第二類是低收入家庭(申請日前十二個月人均收入在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以下的已婚家庭、年齡在35周歲以上(含)的單身居民);第三類是其他家庭(申請日前十二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市政府公布的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准以下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的軍人遺屬、一至六級殘疾軍人或其配偶、市級以上(含市級)勞動模范、由政府在福利機構供養成年的孤兒)。
上述三類家庭申請廉租住房還須同時符合相關條件:具有海曙、江東、江北三區非農業常住戶口;市六區范圍內無房或住房建築面積低於人均18平方米或戶36平方米;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
目前,市三區住房保障部門按照『申請一戶、解決一戶』的原則,落實擴面政策的有關規定,並根據當地實際,幫助部分家庭解決困難。隨著廉租住房擴面工作不斷推進,將給更多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帶來實惠。
在市三區實施廉租住房保障擴面工作的公告截止日前,按照相關政策,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仍可繼續向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大廳或指定的辦理處申請廉租住房保障,並從核准的次月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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