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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友在超市偷東西被店員發現,男子伙同他人預謀『報復』,以超市出售過期食品為由敲詐老板。公安塘沽分局刑偵七大隊當天便抓獲犯罪嫌疑人三名,追回部分敲詐金額2100餘元。
11月5日15時許,公安塘沽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報警人稱在自家超市內遭人勒索,被敲詐2500元。公安塘沽分局刑偵七大隊民警立即來到轄區內的某家小超市內,經詢問得知,當日14時左右,進來三名氣勢洶洶的男子,稱從這家超市買的東西過期了,要求老板耿某對他們進行補償。耿某一看真是從自己店內賣出的食品,而且東西也沒打開,便立即向三人道歉,還要為他們調換其他商品。可三人非讓他掏5000元,否則就告到工商局,到時賠的就不會是這點錢了,還說要站在超市門前,告知進出超市的所有人,店內賣過期食品和假貨,讓超市信譽掃地。耿某沒辦法,又看到店內人流漸多,不想影響生意,勉強湊了2500元給他們,三人見耿某拿不出更多的錢,便拿著錢走了。
三人走後,店員的一句話讓耿某恍然大悟。原來,這三人當天上午來過超市,結賬時,店員提醒這兩種食品已經過期,正准備下架,讓他們換新的。可這三人卻說不礙事,誰知下午他們又來到該超市找老板理論。店員還稱,他們其中一人就是前一晚到店內偷東西的女子的男朋友。
刑偵七大隊民警在查看超市內的監控錄像後,立即對三人展開偵查。這時,超市一個店員提供了一個重要線索:女子的男友姓張,就住在附近小區內。民警立即對該小區進行監視,安排便衣民警在小區各個出口蹲堵。18時左右,一個年輕男子進入民警視線,該人的形體特征與監控錄像中的嫌疑人十分相似。確定該人正是犯罪嫌疑人,民警悄悄尾隨其後。就在張某進樓時,被民警抓獲。民警又根據張某提供的地點,將另外二人戈某及胡某抓獲。
經訊問,張某(男,19歲,河北省人)、戈某(男,20歲,河北省人)、胡某(男,18歲,河北省人)對敲詐一事供認不諱。原來,張某的女友岳某前一晚在超市偷東西時被店員發現,其單位得知後把岳某開除了。張某看到女友被人『欺負』,想給她『出氣』。5日上午,張某叫來戈某和胡某,經過商量後決定報復超市。目前,三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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