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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17日發出通知說:根據當前經濟形勢和企業實際,近期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准。據說,該部發此通知的前提是『提出切實措施,要把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穩定就業局勢作為當前頭等大事來抓。』
此項措施的出臺,讓人不禁懷疑:這麼大的一個管理全國范圍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對中央文件和自己負責解釋、執行的《勞動法》理解的是否足夠到位。
針對當前的經濟形勢,中央於11月5日出臺了十大措施,其核心目的就是以擴大內需來促進經濟增長。何為內需?國民需要和踏踏實實滿足國民需要是內需之實。在中央的十大政策裡,既有4萬億宏觀的數字,也有涉及到財政、稅收、信貸制度的改革。無論中央的宏觀指導意見怎麼理解,民生兩個字都是不能落下的,也是中央擴大內需的核心方向。尤其是十大措施的第八條,更是明確提出了『要提高城鄉居民收入』,不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同志在寫通知的時候,沒有注意到?
當前,國民個體絕大部分收入來源於各種工資的歷史環境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卻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准,難保有架空在非常時刻出臺的國策十條之嫌。至少,在需要以它為行政主體執行落實的第八條中,在這個部執行落實的層面上,搖擺了,讓人懷疑了。
即使從穩定勞動關系的角度,說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准的動作是支持企業發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這項措施,也讓人懷疑其合理性。因為企業是靠企業的職工辛苦工作支橕的,他們當然要從企業運營中獲得合理的報酬。企業運行的成本裡,工資支出當然是個重要的計算,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卻不應該直接去計算這樣的成本,尤其不應該計算最低工資對企業影響的成本。換言之,它應該計算的是:中國整個社會的人力資源是不是被低估了?它應該把最低工資標准確定在保障民生基本生活條件的基礎上,從這個角度,給出一個全國性的人力資源的指導價格——這個價格是不能完全市場化的,是針對所有企業的,是企業運行不能碰的紅線。
如果中國的企業,需要碰社會保障意義上的最低工資標准纔能運行,那我們還要這樣的企業乾什麼?
新的《勞動法》有很多爭論,但有一條精神是可以不能懷疑的:那就是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人第一次宣布我們要以保障就業提高收入的方式,讓國民分享到祖國的經濟成長。新《勞動法》沒有限制企業根據自己的經營情況發放合理的工資,但對最低工資是有要求的。你企業連最低工資都不願意發,都不能發,你賺的是什麼錢?你的盈利基礎在哪裡?這是個嚴重的問題,嚴重到大規模地破壞了中國人的人力資源價格,破壞了中國人的生存質量。不錯,中國人勤勞優秀,吃苦耐勞,但在全球一體化的市場面前,你總是把自己的身價搞得很低,你一直實行民工待遇而不是國民待遇,誰會視你為優秀,珍惜你的勤勞——人家只讓你吃苦了,只算計你的耐勞了。
企業運行的好壞,工資的因素重要,但不要只盯著最低工資,倒是那部分應該削減、也有削減空間的高工資更應該予以關注。最普通的計算,最簡單的統計都會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然後再考慮怎麼安排這部分支出。至於那些一貫利用中國勞動力低廉的企業,那些無法應付當前環境變化、需要實行克扣最低工資纔能保證其運行的企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就是用盡吃奶的勁,只怕也扶不起這樣的阿斗,何況這也不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操心的范圍。經濟周期低谷中,面對最低收入人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做的,是貫徹落實中央十條裡的第八條,怎麼穩定和提高他們的收入?而不是以幫助企業的名義想著辦法克扣他們本來就低、而且是最低的那部分工資。
在我國社會福利保障體系還不夠完善、不能遍及社會各方面的時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連去掉一個最低分的簡單數據都不會處理,出臺這麼一個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准的通知,真是讓人有些無語。(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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