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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萬……15萬……40萬……110萬!』10月14日,河南新鄉,『龍子心·大愛中原行(新鄉)慈善拍賣會』,一中年男子一擲萬金,百萬飆拍得成龍皮夾克,之後他穿上皮夾克在臺上走起了『貓步』。那一刻,他風光無限,人們記住了他的名字——劉萬奎,隨後幾天,他又在鄭州拍賣會現場以20萬元、8萬元的高價,分別拍得成龍唐裝、龍盤各一件。完美的故事似乎就此結束,而在10月31日,劉萬奎對外發表拒捐聲明,拒絕向拍賣單位捐出在鄭州競拍的28萬元善款。11月19日,河南省慈善總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到現在為止,此次拍賣資金仍未到賬,將尋求法律途徑解決,並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此事進行公開說明。新鄉慈善協會副會長丁儒稱,新鄉拍賣資金沒有一分錢入賬。
質疑: 又是一次炒作的策劃?質疑最初源於劉萬奎的身份。
在任何一個搜索引擎敲下他的名字,便可以看到一個公眾活動中的劉萬奎:1997年,籌資8萬元為英雄民警徐步禮在中國青年報做公益廣告;1998年,購買300輛三輪車免費給下崗工人賺錢……
開辦創意公司、策劃過多起轟動性事件,劉萬奎策劃人的頭銜,不禁讓外界浮想聯翩,有人直截了當地說,劉萬奎根本無力支付善款,不過是一場早有預謀的作秀策劃,目的是炒作自己。
而劉萬奎則認為,自己現在經營河南河之南航空服務公司和萬奎創意策劃公司,創意生意一直不錯,在京珠高速公路上的70多座戶外廣告塔收入也不錯,不存在無力支付的可能。
一個事實是:在新鄉競拍的110萬元,他已和新鄉慈善總會簽訂了善款使用協議,約定這筆款項的用途,並用其中的錢為新鄉市智障兒童托管中心捐贈了10臺電腦和100套孩子的衣服。
『如果我真的想炒作,我為什麼不拒捐這110萬,而是要拒捐28萬呢?』11月11日,劉萬奎反問道。
更有人曝出劉萬奎曾是活動承辦方之一,後被踢出局,懷疑其心懷憤恨故意找茬。
『我的確是成龍大哥中原行最早的承辦者之一,前期准備了幾個月時間,也投放了三四十萬的宣傳費用,但我當時參與活動的時候就沒有想著賺多少錢,主要還是想取個經,看看成龍這樣的國際巨星怎麼運作慈善活動。』劉萬奎說。
『但不是被踢出局,是退出,那是因為活動操作者龍子心公司在河南授權了兩撥承辦單位,各種關系一直糾纏不清,而且當時我設計的酒會、演唱會等贊助項目,都被取消了,不退出怎麼辦?硬著頭皮賠錢?』
不管劉萬奎是否承認,事實是,從高調競拍到高調拒捐,他聲名遠揚。
矛盾:一份特殊的協議劉萬奎拒捐的直接理由是一份由主辦方河南省慈善總會和承辦方北京龍騰中天演藝公司簽訂的協議。
協議規定:乙方保證通過本次慈善活動募集善款(含成龍物品拍賣所得)不低於人民幣100萬元。如因費用缺口導致慈善捐款低於100萬元人民幣,由乙方負責在本次活動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予以補齊。甲方同意乙方募集善款超過100萬元以上部分按3%給予乙方工作經費補貼(憑合法有效票據)。
『慈善是沒有價碼的,河南省慈善總會規定募集善款不低於100萬元,這不是逼捐是什麼?而且還有給承辦方3%的提成。』劉萬奎說。
11月13日,河南省慈善總會宣傳部部長林彬告訴記者:『按照和承辦方簽訂的協議,我們不與任何拍賣方發生關系。河南省慈善總會只是作為本次活動的唯一接受愛心捐贈的慈善機構。』
河南省慈善總會和北京龍騰中天演藝公司只負責共同組織新聞發布會,共同為成龍·龍子心小學揭幕,其他活動以及產生的費用都由北京龍騰中天演藝公司負責。
林彬說:『對方開始主動說能募集300萬元,我說你最低能募集到多少?他們說最低100萬元。我說不管你們怎麼操作,需要嚴格按合同來辦事,協議就這樣簽訂了。是他們提出100萬元,怎麼能說是逼捐呢?』
『其實慈善總會並沒有刻意要求募集多少錢,哪怕募集一元錢,那也是善款,考慮到成龍作為國際巨星的影響力,如果募捐數額較少,影響河南慈善的對外形象,還不如不搞。』
而據國家的基金會管理條例以及募捐義演管理規定等,允許從善款中扣除必要的成本支出,如租車、飛機票等,最多允許提取10%作為工作經費。
林彬說,慈善總會人員工資、辦公經費源於會費、捐贈、政府資助等,嚴格遵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支出。
有一件不為大家所了解的事情是,河南省慈善總會並非官方組織,而是在2001年經河南省民政廳批准的民間社團組織,受民政廳業務指導,政府並不給予財政補貼。
爭議:誰把慈善當成了秀場?『我「拒捐」的不是善款,而是拒捐慈善總會,願意直接捐助貧困者,可惜,和學校簽過直接捐助協議後,校方又不敢接收了。』劉萬奎說,『這28萬元的善款,我早晚是要捐出去的,初步打算是捐給鄭州貧困社區的居民,還有一部分將買成棉衣送往地震災區四川江油。』
劉萬奎說自己絕對不否認慈善可以商業化運作,只要能夠讓受助者得到應有的實惠,什麼樣的方式都可以嘗試,但前提是要保證善款善用。
他所認定的簡單原則是,善款和活動經費應該嚴格區分,比如成龍這次中原行,拍賣所得的善款只能用於善事,而經費問題可以在操作中舉辦酒會、演唱會,尋求企業贊助等方式解決,善款和活動經費決不能混為一談。
對此,林彬認為劉萬奎偷換了拍賣款和善款的概念,『他現在的做法只是拒絕履行拍賣合同,只是悔拍而已。』
林彬說:『你參加的慈善拍賣會,雖然名義上是慈善,但主體仍是拍賣,你是在得到物品的同時奉獻愛心,競買從法律上講已經形成了買賣合同關系。』
他說,國家規定,慈善總會是非營利性組織,所以沒有權力組織拍賣募捐,只能委托其他單位進行活動操作,而慈善總會負責監督整個活動的運轉。
河南慈善總會和北京龍騰中天簽訂的是合作協議,只有承辦方將競拍款項交給慈善總會,再簽訂捐贈協議,纔能稱之為善款。
對此問題,河南文豐律師事務所律師郭洪魁認為,從法律層面上講,雙方屬於贈與合同的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條明確規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要求交付。
啟示:慈善的現實困局『拒捐風波折射出了慈善的現實困局,作為慈善機構來說,如何處理慈善籌款過程中的成本,這是值得思考的問題。』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副秘書長汪敏認為,作為公益慈善機構來講,需要在籌款之初明確成本費用的來源及支出途徑,譬如說可以向捐款人明確成本費用,建議捐款人單獨贊助籌資成本或者從捐款中列支。
汪敏認為主要的問題在於,《基金會管理條例》要求基金會的辦公行政成本支出不得超出年度籌款總額的10%,其中並未明確籌資成本概念,而且並沒有考慮到該年度過程中的單個籌資活動,有些活動籌資成本高,有些可能成本低,該如何分配這些單項成本支出也缺乏相關規定。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楊團則認為,慈善機構缺乏透明度,使得獻愛心的人擔心善款不知所終,這是限制慈善事業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根本原因是,中國缺乏慈善事業方面的立法,沒有專門規范或保障慈善公益組織的行業法規和條款,只有零零碎碎的一些關於基金會的管理規定、『公益事業捐贈法』等,缺乏統一的規范管理。
這使得慈善事業很沒有保障,不僅募捐財物的使用情況失去監督,容易被腐敗行為消耗掉,而且在許多時候,慈善機構的勸捐行為也容易讓企業和富豪們聯想到政府部門的亂攤派。
『我們很有必要加強現代慈善通行規則和做法的宣傳教育,讓公眾理解慈善不是純粹的精神活動,更是特殊領域的經濟管理和經濟運作,在慈善工作中要有成本、效率和效益的概念。』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慈善和社會捐助處處長鄭遠長接受采訪時說。
11月19日,林彬稱,成龍在鄭州募集到的105萬元仍然沒有到賬,他們正通過律師和承辦方北京龍騰中天協商按照當初所簽協議追要這筆錢。新鄉慈善協會副會長丁儒告訴記者,成龍在新鄉所拍到的255.6萬元也一分沒有到達新鄉慈善協會指定的賬戶上,『至於主辦方新鄉電視臺是否收到善款我們還不清楚。』丁儒說。
拒捐引發的風波依舊持續,只是不知道那些等待資助的人還要等多久?(記者王戰龍程國平/文周甬/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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