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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裔女童蘇珊(化名)出生在美國。幾年前,蘇珊的母親和父親因病相繼去世。就在蘇珊的父親去世前,他瞞著照顧蘇珊長大的岳父母,將蘇珊交給了北京的姑姑撫養,並由美國法院作出了一份收養判決。昨天下午,吳老先生夫婦起訴蘇珊的姑姑要求變更撫養權一案在朝陽法院第三次開庭。
記者獲悉,此前二中院已作出裁定,對美國這份收養判決書的法律效力不予承認。
中美未參加共同國際公約 跨國收養未建互惠關系2005年10月,這起撫養權糾紛案第一次在朝陽法院開庭。庭上,作為被告代理人出庭的蘇珊的姑父遞交了一份美國賓夕法尼亞州Chester縣民事訴訟法院於2004年作出的收養判決書,當中判定蘇珊由其姑姑收養。由於這紙判決的出現,法官宣布休庭,同時要求蘇珊的姑姑去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確認這份判決在中國的效力。
昨天下午,記者看到了二中院於去年12月5日作出的民事裁定書,結果為:對美國這份收養判決書的法律效力不予承認。
法院作出該裁定的理由是,我國與美國之間在跨國收養方面不存在共同締結或者參加並已經生效的國際公約,兩國之間也未締結相互承認和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的雙邊司法協助協定,亦未建立相應的互惠關系。
終於見到外孫女 老人『心裡很難受』2004年,蘇珊的母親和父親相繼去世,從這以後,作為外祖父母的吳老先生夫婦便和蘇珊失去了聯系。後來兩位老人纔輾轉得知,蘇珊的父親於去世前將女兒交給了北京的姑姑撫養,後來姑姑一家人帶著蘇珊搬離了原來的住址。
這幾年,蘇珊一直跟姑姑一家人生活,兩位老人則被拒絕與其來往。今年蘇珊已經9歲了。
上月,吳老先生打電話到蘇珊姑父的單位,在他的一再要求下,對方終於答應讓兩位老人和蘇珊見上一面。
昨天晚上,記者撥通了遠在蘇州的吳老先生的電話。他告訴記者,見面前,蘇珊的姑姑向他和老伴兒提出了『不准拍照、不准問家庭地址、不准問學校校名、不准單獨交談、不准提起過去、不准叫記者』的『六不准』要求。為了見到外孫女,吳老先生無奈答應了。『見面後,蘇珊每回答一個問題都要回頭看看姑姑,這讓我們心裡很難受。』
居委會認為 外祖父母適宜做監護人記者了解到,朝陽法院曾於上月傳喚雙方當事人到庭繼續參加訴訟,但被告方缺席。昨天下午,被告方經法院傳喚依然沒有到庭,法院只得缺席審理。
庭上,吳老先生的代理律師馮彬再次明確了訴訟請求,請求法院確認吳老先生夫婦為蘇珊的監護人,並判決蘇珊由吳老先生夫婦撫養。
此外,他們還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由香河園街道柳芳南裡社區居委會於今年10月10日出具的情況說明。據悉,蘇珊的姑姑曾在該轄區居住,並因撫養權糾紛接受過居委會的調解。說明中稱,根據民法通則之規定,蘇珊與外祖父母為直系親屬,由其外祖父母作為監護人較為適宜。昨天該案未有結果。(記者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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