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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關於『新技術帶來的煩惱』的連續報道引起讀者強烈反響,昨日,讀者劉先生打來電話向記者講述了他的離奇遭遇。他的手機話費原本每月只有一百多元,但是他剛剛查詢的結果顯示,纔半個多時間,手機話費已經達到了八九百元。打印的電話詳單上很多都是長途電話甚至還有國際長途。這時,有朋友告訴他,手機卡可能被復制了。
與此相關,李女士昨日收到一個短信,短信內容是『專業復制手機卡,可用復制的手機卡接收對方短信,竊聽雙方通話,可做到對方手機沒有隱私』。據調查,最近像李女士這樣接到這種短信的不在少數。
記者隨後按照該短信中的電話聯系了短信中提到的張經理,一個南方口音的男子告訴記者,他們公司在天津已經存在兩年多的時間了,有幾十人個人,有著明確的分工。只需要記者提供一個正在使用期間的手機號,他們就能在三天時間以內復制出一個完全一樣的手機卡來。但是,記者需要預支付近三千元的費用。對方表示,銀行賬戶匯款是在手機卡復制好以後,他們會與記者用該卡進行聯系進行驗證。隨後,記者再匯款並接受他們專門銷售人員的送貨上門服務。
據了解,在技術上,他們是利用自己的技術隊伍以黑客手段侵入相關系統破解手機號卡的通訊數據和固定頻率,再把這些信息寫入空白的SIM卡上,從而成功復制出對方的手機號卡。利用這個卡,無論是對方接電話還是收短信,都能進行監聽。他還向記者具體講授了如何監聽的操作細節。
記者隨後電話采訪了信息產業部下屬的國家泰爾實驗室,一位姓張的工程師告訴記者,這種提供手機號便復制出手機卡的現象的確存在,公安部門在該實驗室開有專門的手機號復制檢測中心,每年都要對這種信息網絡犯罪的行為進行技術檢測和網絡監測。
記者查閱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條例規定,只有取得移動通信經營許可的電信企業,纔能制作並銷售SIM卡,任何未取得經營許可的單位和個人,擅自制作、銷售手機SIM卡都屬於違法。
《電信條例》明文規定,任何人不得復制他人電信碼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也規定,『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的』,按《刑法》所規定的盜竊罪定性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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