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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網·港澳臺快報】十一月底出生的寶寶可領消費券,引得臺灣部分准媽媽要求提前剖腹。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一名30歲的孕婦原定12月2日、懷胎37周又3天時剖腹生產,因胎位不正,還特別請算命師看過時辰,結果在消費券消息公布後,該孕婦又希望在月底提前剖腹產,以便領取消費券。
據高雄市婦產科執業醫師方嘉宏說,另有一名產婦也是看妥吉日,原定在12月3日生產,但忽然改口提前到本月30日,『醫生和算命師都敗給消費券了』。
除非孕婦原本就打算剖腹產,否則為了新臺幣3600元消費券根本不劃算。高雄長庚產科主治醫師歐家佑、彰化市博元婦產科院長蔡鋒博都指出,由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的剖腹產,必須符合胎位不正等癥狀;非醫療性剖腹產,產婦還須自行負擔『差額』兩萬多元新臺幣。
新聞背景
臺灣當局11月18日上午宣布,為刺激島內消費,決定向臺灣居民每人發放新臺幣3600元消費券。消費券最快將於明年春節前發放,使用期限到明年底為止。
(責任編輯:霍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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