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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醫療放射檢查工作30年,徐榮華醫生直到內退都沒享受過一次到青島健康療養的機會。為此,他將自己曾工作過的醫院告上法庭,索要自己的權利。從事特殊工作是否必須享受特殊療養?今天青羊區法院將開庭審理此案。
放射科醫生:工作30年 申請一次健康療養昨日(11月24日),57歲的徐榮華身著一套運動衣,戴著墨鏡出現在記者面前。『我有點怕光,』徐榮華說,他不戴墨鏡就感覺不自在。徐榮華帶著記者參觀了他工作過的成飛醫院放射科,『我從事放射工作已經30年了。』看著牆上貼著『當心電離輻射』的標示牌,徐榮華一陣苦笑。
徐榮華說,他於1969年開始參加工作,1976年正式從事放射有害工作,一直到2006年內部退養。『我從事有害工作這麼多年了,卻從未享受過去青島健康療養。』徐榮華介紹,這種健康療養是醫院的一個慣例,年年都在安排職工去,可一直都沒有他的份。2003年開始,徐榮華一直向醫院申請,要求去青島療養,可每次都不了了之。為此他曾向院長反映過,但仍未能享受到。
『衛生部第55號法令規定,從事放射工作年滿20年的在崗工作人員,單位可以利用休假時間安排進行健康療養。』徐榮華說,『我工作一輩子,就快退休了,提這個要求不過分吧?』但是直到2006年內退,徐榮華都未能享受到這種健康療養。感覺受到不公平對待,徐榮華於今年10月9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但因時效已過被駁回。
11月份,徐榮華正式向青羊法院提起訴訟,向醫院索要一次到青島的健康療養,同時索要加班補償費11943.1元。
醫院回應:徐榮華享受過健康療養昨日,記者電話聯系了成飛醫院勞資人事部門。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每年都安排員工去青城山療養,徐榮華也去過。『醫院所有的員工都享受了這種療養。』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是企業效益好時給職工的一種福利待遇,不是法定必須的,這種健康療養也不是專門針對放射科的。』
『我們有兩種健康療養,一種是省內療養,一種是省外療養。』據這名工作人員介紹,省內療養每年一般會有兩次,每次都在3天左右,例如青城山療養。另一種療養是省外療養,針對快要退休的工作人員,是按照資歷排隊去的,去杭州、青島療養的都有。『至於後一種療養,即使徐榮華沒有內退,現在也還沒輪到他。』這位工作人員說。
律師說法:法律賦予了放射工作人員權利放射工作屬於一項特殊工作,放射科醫生長期接觸放射物質,享有健康療養是否必須?四川展華律師事務所律師華清平表示,根據衛生部第55號令,《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管理辦法》第4章職業健康管理第32條規定,放射工作滿20年的在崗放射工作人員,可由所在單位利用休假時間安排2~4周的健康療養。
華律師表示,應該從兩個角度理解這條法令,首先,站在單位角度上,這個權利不是絕對強制性的,可以安排療養,也可以不安排療養。但從放射工作人員的角度上來說,法律賦予了他們這個權利,他們主張了,就應該享受這個權利。華律師認為,本案中的徐榮華可以向單位主張健康療養的權利。(易婷)
(責任編輯: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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