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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馬尼拉11月26日電(記者劉華許林貴)菲律賓眾議院司法委員會26日以42票反對、8票贊成的表決結果,駁回針對總統阿羅約的彈劾案。
這一彈劾案指控阿羅約涉嫌操縱2004年總統選舉,並在去年10月向眾議員行賄而免遭彈劾。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以上述指控『內容不充分』為由駁回了彈劾案。
根據菲法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的駁回決定還將提交眾議院全體會議上作表決。只有眾議院三分之一以上議員投票反對司法委員會的駁回決定,彈劾案纔能起死回生,打回司法委員會重新審理。否則,彈劾案將被徹底否決。
此間專家認為,菲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作出駁回決定表明了彈劾案很難獲得最終通過。菲憲法規定,一年只能對總統提出一次彈劾。
阿羅約於2001年接替被推翻的埃斯特拉達出任菲律賓總統,並在2004年的總統選舉中獲得連任,任期為6年。但自2005年以來,阿羅約每年都遭到反對派的彈劾,但這些指控均被眾議院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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