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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慶安縣公安局4名刑警涉嫌傷害致死案,在庭審期間4名被告全部當庭翻供,對檢察機關偵查和起訴環節所做的供述筆錄不予認可。由於被告申請重新進行法醫鑒定,法庭在經過兩天共長達24個小時的庭審後宣布休庭,延期審理。
24日,黑龍江省慶安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慶安縣公安局4名刑警涉嫌傷害致死案。檢察機關在法庭指控,慶安縣公安局刑警朱松岩、朱春東、崔海龍、范志國4人在2000年5月偵辦一起搶劫、殺人案件中,涉嫌刑訊逼供、傷害導致被害人李福祥死亡;4人為逃避罪責,還三次訂立攻守同盟,並偽造了訊問筆錄。此案中,朱松岩、朱春東為主犯,崔海龍、范志國為從犯。
庭審中,4名被告當庭翻供。他們不但對檢察機關在案件偵查環節對他們所做的綜合供述筆錄不予認可,對他們在起訴環節所做的綜合供述筆錄也不予認可。在公訴人當庭出示的4被告的數十份供述筆錄書證中,4名刑警只認可了少數內容。4被告對公訴人提供的中國醫科大學三位醫學博士所做出的法醫鑒定報告也表示有異議,並申請重新對受害人屍體進行法醫鑒定。
庭審中,共有6名律師為4名被告充當辯護人。在經過兩天共長達24個小時的庭審後,25日21時,審判長宣布由於被告申請重新做法醫鑒定,法庭休庭,延期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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