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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診斷得了性病,孕婦劉某不得不接受人流手術。可事後她纔發現自己根本沒有性病,而給自己看病的醫生並沒有取得婦科醫師執業資格證書。
近日,在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調解下,劉某獲醫院5萬元人身損害賠償金。
2006年6月25日,劉某在新疆某醫院門診處做婦科檢查,檢查結果她懷孕了。但她還沒來得及高興,就被醫生告知其患有宮頸尖銳濕疣(性病的一種)。
醫生說,孕婦得了尖銳濕疣,將會給以後的分娩和胎兒帶來嚴重不良後果,甚至造成胎兒畸形。經過再三考慮後,7月2日,劉某無奈選擇了在該醫院做人流手術,並治療性病,一個多月共花費醫療費7830元。
8月25日,劉某又到自治區人民醫院檢查,發現未患尖銳濕疣,半個月後在該院再查,仍未患此性病。
劉某認為當初的醫院誤診導致自己做了人流手術。而做過此手術後想要孩子得再等兩年,而那時她已經30歲了,懷孕容易造成胎兒畸形和難產。同時,劉某在委托法醫鑒定時發現,給她接診的醫生並沒有取得婦科醫師執業資格證書。2006年10月20日,劉某將該醫院告上了法庭,要求醫院賠償自己醫藥費7830元和相應的精神撫慰金。
在法庭上,該醫院稱劉某確實曾患有尖銳濕疣,並提供了一份檢查報告單。劉某也提供了一份自己在其他醫院做的檢查報告單。法院將這兩份檢查報告單送到了鑒定所進行鑒定,結果發現該醫院提供的檢查報告單不是劉某本人的。
最終,在法院的調解下,劉某與醫院達成了調解協議,醫院給付劉某人身損害賠償金5萬元。
(責任編輯:霍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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