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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委員會28日公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歐盟范圍內的制藥行業存在著阻止或拖延專利到期後同類新藥進入市場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報告說,有證據表明,為使本公司生產的藥品在市場上保持優勢,一些制藥公司在其藥品專利過期後采用各種手段拖延或阻止其他公司研發的同類新藥進入市場。手段包括就同一藥品多次申請專利、故意挑起糾紛和法律訴訟、乾預國家監管部門對同類藥品的審批程序、阻止對手開發新藥等。
報告說,制藥公司這些拖延和阻止專利到期的同類藥品進入市場的做法不僅加大了各國在醫療保險方面的開支,傷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也妨礙了藥品的創新。
據2000年至2007年在17個歐盟成員國對專利到期後同類藥品未能及時入市的調查結果表明,如果這些藥品能及時上市將可為藥品消費者節省大約30億歐元,因為這些同類藥品進入市場後的第一年將使專利藥品的價格平均降低20%,有的甚至降低90%。
歐盟27個成員國每年在藥品上的花費為2000億歐元,約合每人每年400歐元,其中大部分由國家醫療保險機構承擔。
歐盟委員會競爭事務委員內莉·克勒斯-斯米特發表聲明說,制藥行業的競爭對人們獲得價格便宜和創新性的藥物來說至關重要。因此,如果發現有違反壟斷法的行為存在,歐盟委員會將毫不猶豫地對相關公司提起反壟斷訴訟。
由於最近幾年上市的新藥明顯少於前幾年,歐盟自今年1月開始對其范圍內的制藥行業展開調查。被調查的公司包括美國的輝瑞制藥公司、英國的葛蘭素史克公司和法國的賽諾菲安萬特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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