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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偵辦扁家所涉案件已進入尾聲,檢察官今天趕工撰寫結案書類。據指出,特偵組將『國務機要費』、海外洗錢、龍潭及南港等四個案件列為首波結案范圍,預計12月初偵查終結。
另外,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所涉及的侵佔機密外交款及企業賄款扁家等案件,特偵組將持續偵辦。
據臺媒報道,檢方指出,『國務機要費案』部分,被告包括陳水扁、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馬永成等人,涉及罪名包括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侵佔公有財物、偽造文書等。
海外洗錢部分,檢方將陳水扁、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媳婦黃叡靚、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友人蔡銘傑、蔡銘哲、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等9人列為被告,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
至於龍潭基地開發案部分,被告分別為陳水扁、吳淑珍、蔡銘哲及前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等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有關南港展覽館案部分,因特偵組及臺北地檢署聯手偵辦,雙方已協調將共同偵結。特偵組將只負責吳淑珍、蔡銘哲涉案部分;前『內政部長』餘政憲、力麒集團負責人郭銓慶所涉案情,因兩人曾遭北檢聲押獲准,將由北檢處理。
檢方人士指出,北檢偵辦的南港案中,郭銓慶與力拓營造總經理蔡尚清等員工6人,均因同意轉為『污點證人』,檢方將依證人保護法規定予緩起訴,或請求法院予以緩刑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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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貪污人員的懲罰,讓老百姓感受到了一點曙光。作爲社會的一員我一定會支持和幫助國家,做個好公民。希望國家加大對貪污人員的監督,體查民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