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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因下身少量出血到大理白族自治州婦幼保健院求治的孕婦王麗萍在醫院住院期間意外身亡。孕婦家屬認為是醫院誤搶救時機,導致孕婦不治身亡,糾集了30多名親友到醫院討要說法,目前,雙方仍然沒有協商一致。
家屬質疑醫院延誤搶救時間王麗萍的丈夫小楊含淚向記者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11月28日,王麗萍因為下身少量出血,來到了大理州婦幼保健院就診。當晚在輸液過程中,就被醫生告知,胎兒已經不行了。小楊懇求醫生一定要保住大人,並要求醫生對其腹中胎兒進行處理。醫生說,『順其自然,她自己會生的。』
在隨後輸液過程中,王麗萍下身出血越來越多,甚至變成了塊狀流血。小楊買了6包衛生紙來墊,都還不夠用。29日凌晨,液體輸完了。小楊按了5次呼叫電鈴,護士都沒有來。小楊分別到醫生和護士值班室去找,室內均空無一人。
凌晨2時許,流血實在太多,肚子發脹,小楊終於在臨產室找到了接診的值班醫生,回到病房引著王麗萍走到臨產室。醫生詢問了癥狀後,又給她輸了3瓶液體。
隨後,值班醫生給王麗萍查了兩次宮口,每次都出了很多血。小便一直排不出來。醫生給她導了一次尿,尿裡都是紫黑色的血。王麗萍解了一次大便,也是帶血的紫黑色。
醫生成長非要患者死亡?凌晨5時30分許,王麗萍說:『血流得太多,沒有力氣。』已經有些意識模糊。清晨6時許,婦產科主任醫生來到後,纔終於開始搶救王麗萍。醫生一邊搶救,一邊征求小楊的意見,『轉院到哪個醫院?』清晨7時許,就在准備轉院過程中,王麗萍死在臨產室中。
孕婦家屬認為,醫院在得知胎兒已死在腹中,孕婦病情危重的情況下,沒有及時采取止血、剖宮、引產、輸血等急救措施,也沒有建議孕婦轉院治療,延誤了搶救時間,纔導致了並發癥的發生。要求醫院根據人身傷害賠償28萬元,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孕婦家屬告訴記者,院方給他們做出了解釋:值班醫生只有3年從業經歷,對於有些事情判斷不到,沒有意識到病情的危重程度,只采取了常規的治療,其間又忙著去搶救其他的危重病人,沒有及時對死者采取相應的對癥治療措施,是院方的過錯責任。院方願意適當補償死者家屬3萬元。死者家屬說,『難道以患者的死亡,來作為醫生成長的代價?』
院方解釋 醫生當晚在搶救另外的病人大理州婦幼保健院副院長杜梅說,患者到醫院就診後,值班醫生經檢查發現,胎兒的胎心音越來越弱,直至完全消失。患者的血液檢測結果表明,凝血功能很差,有嚴重的貧血。值班醫生下了先兆早產、胎死宮內、溶血性貧血的診斷結論。凌晨4時30分,患者出現腹脹、嘔吐、解黑大便,值班醫生還請了外科醫生來會診。並提醒家屬,患者可能有血液系統的疾病,建議轉院到其他綜合醫院。家屬表示轉院也要等天亮以後。
凌晨4時30分,患者腹脹、嘔吐、解黑大便,病情在逐步加重,說明當時患者已經出現了凝血障礙,全身各器官都在出血。用導尿管導出醬油色的尿液,說明患者已經腎功能衰竭。值班醫生沒有意識到病情的嚴重性,沒下病危通知書。
『因為夜間有一個手術病人出現呼吸困難,值班醫生和護士都在搶救該名病人,纔出現了患者家屬找不到醫生的情況。我們的醫護人員整晚都在工作,沒有脫崗,更沒有睡覺。』
『值班醫生需要慢慢成長』杜梅說,『值班醫生是一個剛剛大學畢業,只有3年工作經歷的年輕醫生,對這種少見的危重病例不能識別。但處理上沒有原則性的失誤。』
杜梅說,孕婦患有『hellp綜合癥』,而且又是胎死腹中的孕婦,醫學上一般不主張進行剖宮取胎兒,而是主張自己分娩。患者當時已經全身器官出血,不能采取手術終止妊娠,否則對母親造成的傷害太大。該名患者的最後死因,是多器官功能衰竭。要救治『hellp綜合癥』的病人,必須要早期識別,對癥治療,還必須到ICU病房進行尿透析。值班醫生沒有及時發現。『從她的資歷,她只能處理到這種水平。她已經盡力了。這也是我們不願看到的結果。值班醫生比較年輕,需要在實踐中慢慢成長。』
院方希望患者家屬做醫療事故鑒定,或者走司法渠道,或者雙方協商解決。(秦蒙琳)
(責任編輯: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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