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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幫陳水扁發表禁食聲明;杜麗萍律師談虎間接證實杜麗萍供出幫扁家搬運7.4億元(新臺幣,下同)現金。臺法務部門認為兩人有泄漏偵查機密之嫌,已將鄭文龍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談虎則尚未函送。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交保後自殺獲救,外界揣測她欲輕生,和其委任律師談虎對外證實,杜麗萍曾陪同元大高層進玉山官邸將2億元交給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及協助扁家搬運7.4億現金,讓她承受太大壓力有關。
臺『法務部長』王清峰昨天表示,談虎如涉嫌違反『律師法』與律師倫理規范,應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
王清峰並向『檢察總長』陳聰明查證,證實先前獲釋的陳水扁任內辦公室前出納陳鎮慧,正接受檢方保護。杜麗萍仍是被告身份,特偵組已和杜家人聯系,並主動表示如有需要,願安排適當人選提供必要的人身保護
臺北地檢署已分『律他』字案,由主任檢察官偵辦鄭文龍案;調查結果若認為鄭文龍違反律師倫理規范,會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若觸犯『刑法』泄密罪,則分『偵』字案偵辦。
對『法務部』的查處作為,臺灣民間司改會則表示,該團體贊成厘清律師辦案對外發言的標准,但鄭文龍和談虎的問題,應回歸羈押禁見及偵查不公開的精神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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