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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定邊縣堆子梁鎮中學12月2日凌晨發生特大煤氣中毒事件,該校小學四年級一女生宿捨12名女生集體中毒。截至2日20時,有11人死亡,1人仍在搶救當中,死亡的孩子中年齡最大的只有11歲。(據12月3日《西安晚報》報道)
特大煤氣中毒事件發生後,陝西省多位領導要求有關部門要以此為教訓,加大學校安全取暖工作力度,確保學生生命健康安全。相信在該事件發生後一段時期內,當地有關部門確會展開一場學生安全取暖工作檢查行動,但是無論這場整治行動開展得多麼聲勢浩大,都無法挽回那11個已經永遠逝去的幼小生命,這是不爭的事實。與此同時,如果包括學生取暖在內的學校安全工作,依然奉行特大事故發生後纔抓一陣子的管理思路,顯然難以完全避免學生安全事故的再次發生。將學生安全保障工作落實到平時,做到事故發生的前頭,纔是有效防范學生安全事故發生的根本之道。
目前,農村地區的寄宿制學校因條件所限,大部分學校沒有能力統一供暖。其中所謂的『條件所限』與『沒有能力』顯然是指缺乏經費,但是只要奉行財政資金向教育等領域傾斜的思路,則即便是貧困地區,也不會擠不出些許為學生宿捨配備取暖設施的錢。何況一些貧困地區,還時常會有興建豪華政府辦公樓,建設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豪舉』,超標准購買公車、用公款大吃大喝等現象更是屢見不鮮。所以,所謂『條件有限』與『沒有能力』,很大程度上往往並不是真的缺乏經費,而是不願將經費用到教育頭上,不願因增加教育投入而減損官員們的『福利』。
人們總是強調『再窮不能窮教育』,部分官員也時常將這樣的話掛在嘴邊。而所謂『再窮不能窮教育』,就是指要保障必要的教育事業經費,包括保障用於學生安全保障工作的投入。但是,保障用於包括學生安全工作在內的教育投入,不能單純依靠地方政府官員的自覺,而是要通過建立嚴厲的責任追究制度予以制度性的保障。唯有對教育投入不達標的官員嚴厲問責,直至追究因投入不足而致發生學生安全事故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纔能從根本上保障與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保障在校學生的生命健康與安全。(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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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窮不能窮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再富不能富教師。這就是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