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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多次偷吃所送配餐被單位開除,於是他糾集同鄉報復,將舉報人打傷。其中一名涉案從犯人員因認罪悔過,而被檢察院不予起訴。
陳龍(化名)與小劉是同鄉,一塊兒在本市一家營養餐配送公司工作。2007年10月,小劉因多次偷吃所送配餐被工友李某揭發,後因此被單位開除。為報復,小劉便喊來陳龍等幾名同鄉對李某進行毆打。案發後,小劉被李某當場擒獲,涉嫌此案的陳龍逃匿。糾集人小劉因涉嫌聚眾斗毆罪被判刑。
公安機關對陳龍進行網上通緝,並於近日將其緝拿歸案。
鑒於案發時陳龍尚不滿18周歲,在本案中又是初犯和從犯。在取保候審過程中,他也能真心認罪悔過,其父親也承諾加強監管,保證其決不再犯。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本著教育、挽救的原則,檢察官經過多次調解,被害人李某在獲得賠償後也表示原諒陳龍。經過檢委會研究決定,對陳龍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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