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針對網上傳出自己因貪污等原因被抓,全國勞模、北京公交標兵人物李素麗表示正通過法律渠道追究造謠傳播者的法律責任。(據12月4日《新京報》報道)
在我的印象中,作為全國勞模的李素麗,多年來一向低調做人,兢兢業業就職於自己的崗位。這一次,不知為什麼會引來『貪污被抓』這樣的網絡傳聞。李素麗決定拿起法律的武器,向當事各方討要說法,這無疑應該受到全社會的鼓勵。
仔細想來,李素麗依法維權,起碼可以形成四大效應。
其一,可以起到一定的價值引導作用。網絡可以作為輿論平臺,但不可以將別人當作『痰盂』胡亂編排。被你當作『痰』的人、被你的『痰』搞壞心情的人,都有不被惡心的權利。隨著互聯網的普及,這一點反而日益被人忽視。這種現象,現在已到重新認識的時候了。
其二,向網絡輿論的欺軟怕硬示威。如今的網絡輿論,似乎也有了欺軟怕硬的趨向。編排普通人,無法引人注意;編排高官,又怕引火燒身;所以有些人將注意力轉到李素麗這樣有些名、又屬草根的人。李素麗的訴訟,也要讓那些別有用心或無聊的人看看,草根名人甚至普通人,都能通過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權益。
其三,立法資源向普通百姓傾斜。從以往『短信門』等事件中人們看出,查個帖子這樣的事,如果是地方高官這樣的當事人,查起來往往雷厲風行,而普通百姓卻未必能夠立案。李素麗這一告,如果真能很有效率地見出分曉,相信會給普通網民以鼓舞。
其四,可以推動相關立法、修法或審判。這幾年,與網絡權益相關的立法進展緩慢,審判結果不盡如人意。無不與針對於此的訴訟活動不夠活躍密切相關。李素麗的此次維權,應該有望帶動類似經歷的人做出訴訟選擇,從而推動相關立法、修法或審判。(馬龍生)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