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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布魯塞爾12月6日電(記者劉黎)海牙消息:《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第13屆締約國大會6日凌晨在荷蘭海牙落下帷幕。會議通過了關於加強國家履約立法的決定,並通過一項加強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的指導原則。
包括中國在內的126個締約國以及15個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代表參加了會議。在為期4天的會議中,各締約國審議了過去一年公約執行狀況的報告、化學武器擁有國銷毀化武進展報告以及國家履約措施行動計劃進展報告等。大會討論並通過了禁止化學武器組織2009年計劃和預算,並選舉產生了新的執行理事會成員。
本次會議通過了一項加強國家履約立法的決定,敦促尚未采取相關行動的締約國盡快制訂並實施本國履約立法。會議還呼吁主要化武擁有國增強緊迫感,確保在公約規定的2012年最終期限前銷毀全部化武。
《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於1997年4月29日生效,現有184個締約國,其核心內容是在全球范圍內盡早徹底銷毀化學武器及相關設施。公約規定,所有締約國必須在2012年4月29日之前銷毀擁有的化武。禁止化學武器組織是為確保該公約實施而成立的組織,總部設在海牙。該組織通常每年舉行締約國大會,討論公約的執行情況。在目前已宣布擁有化武的6個締約國中,美國、俄羅斯、印度和利比亞4國尚未完成銷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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