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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家住省城濱湖新區的王孝倫向本報反映:今年1月,他與十幾名工友經安徽建工海外勞務有限公司介紹前往俄羅斯打工。但在俄打工期間,因用人單位工資發放不及時,在連續拖欠兩個多月工資的情況下,工人們無奈返回國內。他們認為,介紹他們赴俄的勞務公司應負部分責任,而對方答應可以退回當初工人們交納的5000元中介費。
王孝倫告訴記者,去年下半年,他們向安徽建工海外勞務公司申請出國打工事宜。經過多方聯系,王孝倫和工友們有機會前往俄羅斯,在一家建築公司工作。此後,雙方簽訂協議,約定勞務期限為2年。工人們本應在去年年底出國,但因各種原因,今年1月底纔成行。
『按合同上說,我們會在每月的20日之前拿到上個月的工資。但事實情況是,用人單位從3月份開始就不按時發工資了。我們還因此罷工幾次。』王孝倫告訴記者,雖然前幾個月工資拖延,但好歹也能把工資拿到手。但從7月份開始,用人單位乾脆就不發了。直到今年10月底,共拖欠工人工資人民幣17萬多元。這使得工人們對在俄打工徹底失去了信心。在用人單位安排回國後,一些工人認為,勞務公司應對這次勞務失敗負責。『我們要求勞務公司退回中介費,另外適當補償我們三個月的工資。』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安徽建工海外勞務有限公司。該公司總經理徐良龍表示,可以退還工人們之前交納的中介費,但『工資補償』顯然超出了公司的責任范圍。他介紹說,因為運作不善及金融危機的影響,當時俄羅斯的用人方發放工資的確不及時,但工人們的『罷工』也影響到了工程量。工人提前回國,機票也是由俄羅斯方面支付的。其他的工資,雖然勞務公司一直在與俄羅斯方面聯系,但很難再要回來了。
雖然該勞務公司答應退回中介費,但是一些工人堅持要求其補償工資損失。徐良龍認為,公司的處理意見已經充分照顧到工人們的實際情況。『由於去年年底出國沒有成行,機票全部作廢。因此後來的機票款及一些費用都是公司墊付的,公司也受到了損失。我們現在也只能做到這樣了。』(孫靈君、馬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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