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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安徽淮南市原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世禮受賄案在阜陽一審宣判。陳世禮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
法院審理查明,自1991年至2007年春節前,陳世禮先後利用其擔任馬鞍山市人事局局長,馬鞍山市代市長、市長、淮南市市長、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接受中國建築第四工程第六建築公司原總經理王某,淮南礦務局駐北京辦事處原主任張某等人請托,在承攬工程、拆遷安置、規劃設計、解決拖欠工程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人民幣511萬元、美元1萬元以及價值人民幣103.16萬餘元的房產等財物。
庭審中,陳世禮對被指控的犯罪事實予以否認,拒不認罪,全部翻供。宣判後,陳世禮不服,連寫三個『冤』字,表示堅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