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記者從昨日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上獲悉,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廣州市困難群眾醫療救助試行辦法》及配套文件。困難群眾就醫,可申請救助。
據悉,該辦法適用對象包括低保或低收入困難家庭人員、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政府供養人員、農村五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優撫對象和自付醫療費用有困難且影響基本生活的其他人員等。
辦法規定,困難人員住院醫療費用如果超過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規定的起付標准以上,屬於個人負擔的基本費用,由救助金負擔80%。
此外,以前由於地中海貧血、肝炎等病癥並不在門診特定項目或指定慢性病項目內,患病困難群眾無法得到救助;部分特別困難的居民在享受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待遇後,還是沒有能力支付其他醫療費用。這次的《救助辦法》特別提出『臨時特別醫療救助』條款,困難群眾可通過申請臨時特別醫療救濟解決上述兩大難題。(記者/袁丁通訊員/鞠楊穗府研)
(責任編輯:姚娟)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