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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的萬軍,原是南昌市新建縣公安局防暴大隊的一名防暴員。在短短一年多時間裡,他自稱是公安局長的『乾兒子』,費盡心思設計圈套,詐騙其親戚朋友錢財高達60餘萬元。
新建縣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萬軍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罰金40萬元。萬軍的女朋友張靜犯窩藏罪,被判處拘役3個月。萬軍不服一審判決,於今年11月上訴到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12月5日,南昌市中院作出裁定,維持原判。
騙局:公安局長『乾兒子』詐騙親戚2007年2月,萬軍進入新建縣公安局防暴大隊當防暴員。一段時間以後,平時瀟灑慣了的萬軍開始覺得這份工作收入很低,於是便動起不勞而獲的歪腦筋。經過一番盤算,他把目標鎖定在下羅一帶開『面的』的二姐夫王中華身上。
2007年4月,萬軍向王中華謊稱,自己單位的局長很喜歡他,有意認他作『乾兒子』,並且可以想辦法把他調到該局治安大隊工作,但急需6萬元費用。考慮到關系小舅子的前途,王中華先後5次拿來33000元給萬軍。
想到小舅子這麼有能耐,沒過幾天王中華又找到了萬軍,希望萬軍能把他哥哥王中亮的兒子王勤『搞進』該局當民警。在王中華及王中亮的面前,萬軍開始吹噓自己是公安局的正式民警,並且與公安局的領導很熟,甚至還稱自己正在和公安局局長的女兒談戀愛。
2007年5月,萬軍找到王中華說,公安局局長已經認了他作『乾兒子』,可以先把王勤送進警校讀書,然後再找關系弄到縣公安局當民警,屬公務員編制,但是需要六七萬元錢的『關系費』。第二天,王中亮就把錢交給了他。
7月中旬,離開學的日子一天天臨近。萬軍害怕自己的謊言被揭穿,便直接騙王中亮說:『局長說了,王勤不需要到警校讀書,也可以直接進縣公安局當警察,不過先要實習一年。』說完這套謊話,萬軍又開口要王中亮出錢請領導『喝實習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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