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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媒體消息,扁家四大弊案偵結後,『檢察總長』陳聰明表示,陳水扁將會移審到法院,但由於尚有二次『金改』、秘密『外交』、違反機密案等還待偵辦,希望能繼續羈押陳水扁。
國務機要費案
是發生在2006年臺灣的一宗政府弊案,案件涉及當時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夫人吳淑珍與『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等人。
而該宗與『總統國務機要費預算支出』相關的公訴罪案件,最早涉及陳水扁家族,引發媒體關注。
海外洗錢案
06年吳淑珍因『公務機要費』案遭臺灣檢方起訴之後,被發現洗錢。在遮掩兩年之後,瑞士聯邦檢察署致函臺灣官方,要求臺灣方面協助調查陳水扁家庭涉嫌的海外洗錢案。隨著越來越多海外資金訊息的曝光,陳水扁家庭被爆在全球四大州10多個國家和地區有秘密帳戶,金額疑似超過新臺幣數十億元,洗錢的人頭帳戶高達百餘個。以這些人頭帳戶為線索,臺檢方展開了大規模的清查和約談,陳水扁家庭涉嫌貪污的案情逐漸明朗。檢調人員發現,洗錢案與公務機要費案的資金流有關聯。
龍潭購地案
臺灣特偵組鎖定『國科會』的龍潭科學園區購地案追查扁家弊案,臺泥董事長辜成允坦承為了得到土地向陳水扁家族付出4億元『傭金』。
南港展覽館案
臺灣特偵組、臺北地檢署查出陳水扁老婆吳淑珍在南港展覽館工程標案中,通過前『內政部長』餘政憲泄漏評選委員名單給力拓營造公司行賄,扁家因而收賄9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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