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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中國時報》今天發表社論說,紛擾臺灣兩三年的陳水扁家庭外圍弊案,檢方特偵組第一波偵結;臺灣出現第一位卸任領導人因貪污、洗錢等罪嫌遭起訴。陳水扁成為『貪污』的代表,司法就得明察秋毫,不能讓貪贓枉法者繼續猖狂。
社論說,檢察官在起訴書中直指陳水扁『犯罪手段惡劣』,而且『毫無悔意』,請求法官給予『最嚴厲之制裁』!創下臺灣弊案奇跡的陳水扁,擔任過兩屆領導人,從頭到尾忘記了他對民眾的承諾,毫無節制地運用手中的權力,讓他身邊的公務員、政商人士主動或被動地卷入弊案泥淖,無以自拔。
社論稱,說來諷刺,一個曾經批臺灣『黑金』政治的領導人候選人,在當選後竟成了貪污的代表性人物,而竟還理直氣壯、絲毫不感羞恥地指『司法對他迫害』!他忘了:他傷害的是民眾對清廉執政的渴望、社會對司法的信賴,更嚴重的是他每每在弊案爆發之際,運用族群情緒,制造社會對立,以政治力的乾預,企圖藉此獲利、甚至僥幸脫罪,因為這些『惡劣的手段』,臺灣社會裂痕遲遲難愈。
社論同時指出,陳水扁妻子吳淑珍身為『第一夫人』,為搜括財物,在官邸任意指揮官員,『大肆乾政、紊亂體制、貪得無厭』,她什麼錢都要,要了之後還運用無以計數的人頭為她洗錢,幾乎洗遍全世界。
社論最後表示,陳水扁枉費八年任期,卻做了這麼多臺灣的事,人間如果還有正義,司法就得明察秋毫,不能讓貪贓枉法者繼續猖狂,還給臺灣民眾、臺灣社會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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