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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8年1月1日起,法國開始在所有公共場所禁煙。如今,這項禁煙法令已經執行了近一年,有關統計卻顯示其效果並不盡如人意。
法國禁煙委員會近日公布的數字顯示,盡管禁煙法令得到了絕大多數法國人的支持,卻沒能有效降低法國香煙消費量。2008年法國香煙銷售量預計仍將達到5400萬支,與2004年持平,這將是法國香煙銷售量連續四年持平。
法國國家健康教育與預防研究所的一項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只有9%的法國煙民認為禁煙法令是合理的,因此,此項禁煙法令並未能真正說服並阻止法國煙民接近香煙。
法國一些專家建議,要想控制香煙消費量,就要采取行之有效的辦法,例如大幅提高香煙價格,因為相關調查顯示,香煙價格每提高10%,香煙消費量就會隨之下降4%。
2008年1月1日起,法國開始執行一項在所有公共場所禁煙的法令。根據該項法令,法國咖啡館、餐館、賭場和舞廳等場所全面實行禁煙。承擔監督職責的憲兵和警察一旦發現有人在法令規定禁煙的公共場所吸煙,可對其處以68歐元的罰款,並對公共場所負責人處以135歐元的罰款。如在某一禁煙的公共場所屢次發現吸煙者,該公共場所負責人受到的處罰最高可達750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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