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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ed Who Blew the Whistle)
在2001年『9.11』事件發生幾個月後,美國總統布什秘密授權國家安全局啟動監視項目,允許調查人員不經法庭授權在美國境內監聽國際長途電話、偷閱電子郵件,以查找恐怖活動的蛛絲馬跡。美國司法部檢察官托馬斯·M·塔姆以違反公民隱私權為由,向《紐約時報》透露了這次絕密行動,在美國引起軒然大波。托馬斯·M·塔姆究竟是一個維護公民權利的英雄,還是違反國家法律的罪犯呢?
聯邦官員泄露國家機密塔姆掌握著政府最為重要的秘密,接受過國家敏感房間信息(Sensitive Compartmented Information)忠誠調查。政府機構調查了塔姆的背景、他的朋友,以決定他的可信性。很容易發現,塔姆是一個值得政府信任的人。
塔姆的父母都是FBI的高級官員,童年時代,塔姆還曾在時任FBI局長胡佛的辦工桌下玩耍過。長大後,他成為一名頗為成功的檢察官。現在,這位滿頭灰發的56歲老人與胃瘤爭時間,他還為自己是一個正直的人感到自豪。他的23歲兒子特裡,也同樣崇尚正義。為此,塔姆認為自己對於保護美國民眾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2004年春天,塔姆在美國司法部下屬的一個負責監聽可疑恐怖分子和間諜的部門工作了1年。這個部門非常敏感,以至於所有僱員進出必須要用指紋核定身份。這期間,塔姆偶爾得知美國國家安全局的一個絕密行動,即在未經聯邦法官批准的情況下竊聽美國公民的電話。
塔姆對這一行動充滿了疑問,他試圖與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的同事提出這個問題,但是一聽說這個話題,同事們立刻結束談話。數周來,塔姆每晚都是輾轉反側,難以入眠。堅信上述行動違反美國憲法的塔姆在反復猶豫後,終於在一個午休時間,走進賓夕法尼亞大街的地鐵,他秘密撥打了《紐約時報》的電話,揭露上述秘密行動的存在。
塔姆的電話隨即引起一系列事件,幾乎顛覆了塔姆的生活。在塔姆『告密』的18個月後,《紐約時報》發表報告稱,布什總統秘密授權NSA在未經司法授權的情況下攔截和竊聽美國公民的電話和電子郵件。這一報道在美國引發軒然大波,司法部副部長詹姆斯·科米、FBI局長羅伯特·穆勒及司法部多位高級官員因不滿《紐約時報》的報道,威脅要辭職,而布什總統也譴責告密者的『行為可恥』。FBI隨後展開犯罪調查,追查泄密者的身份。
在布什政府內部的秘密爭斗中,塔姆的故事始終是不為人知的一章。《紐約時報》因上述報告獲得了普利策獎,兩名負責調查此事的記者相繼出書。而美國國會在經過廣泛辯論後,也在2007年夏天通過了一項新法案,對類似監聽行為進行監控。
不在乎被看做英雄還是叛徒但事情並未就此平息,此次事件中立下大功的塔姆不但丟了工作,還官司纏身,並因此欠債累累。在過去的兩年半時間裡,FBI對塔姆嚴加監控,搜查他的住宅,嚴加盤問他的朋友和家人,包括他的妻子、兒子以及年幼的女兒,調查塔姆生活的方方面面。塔姆還被控犯有『泄露政府絕密信息』的重罪,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被逮捕。如今,被折磨得精疲力盡的塔姆,終於第一次公開講述了自己的故事。
塔姆說:『我認為,這個秘密行動是政府其他部門和公眾們應該知道的。應該由他們決定:這種秘密竊聽行動是否應該開展?』塔姆承認,他對布什政府在司法部采取的一些政策感到憤怒,包括增加死刑案例,增加等同於折磨的審訊技術等。但塔姆堅持認為,他向《紐約時報》透露這些行動,根本沒有危及國家安全。他沒有告訴記者任何行動細節,他也不知道行動細節。他從未讀過那些行動的信息或者摘要。他所知道的就是有個秘密竊聽計劃,並認為這是違反國家法律的。
塔姆現在為自己當初的行為付出了代價,他不能在司法部供職,只能在當地公設辯護辦公室做臨時工,處理一些遺囑或者不動產的案件,而且負債達30000美元。塔姆說,他現在很沮喪,也意識到自己當初犯了『愚蠢』的錯誤,包括使用司法部電腦發送一封表面無害、但卻致命的電子郵件,向聯邦調查局泄露了自己的身份。塔姆半開玩笑地說:『我猜,我不是一個很好的罪犯。』
在他接受《新聞周刊》采訪時,塔姆沈思了很長事件回答記者的問題,其中最難回答的就是他為什麼這樣做。塔姆說:『我從未想過這麼做會對我的家庭造成什麼樣的影響。』現在很多美國人將塔姆看做一個類似『深喉』的英雄,不顧自己的職業前途和生計,勇敢揭發政府的錯誤行為;而另外一些人,包括他以前的同事,則視他為叛徒,違背了自己保護國家秘密的責任和義務。
塔姆理解一些人將他的行為看做『叛變』,但他表示自己並不後悔。他認為,如果自己沒有向《紐約時報》揭發真相,公眾也許永遠不會知道布什政府的竊聽行為。他說:『我真的不需要有誰對我感到遺憾,我做了自認為正確的事,並堅信自己的所為。』
與FBI淵源很深如果政府排定一個威脅國家安全泄密者名單的話,塔姆可能是受到懷疑最少的人之一,因為他就生長在前FBI局長、後來的美國總統胡佛的影子裡。
塔姆的叔叔愛德華·塔姆是美國聯邦調查局歷史上的重要人物。他曾是胡佛的高級助手,經常為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做國內情報簡報。在FBI歷史上,他不僅為這個機構起了名字,還制定了這個機構的座右銘:忠誠、勇敢以及正直。塔姆的父親奎因·塔姆,也是FBI的高官,在胡佛擔任FBI犯罪實驗室主任時,他是當時FBI局長的高級助理。塔姆的母親奧拉·貝利·塔姆是FBI鑒證科的一名秘書。
當塔姆還是一個孩子的時候,他就在胡佛的桌子上爬動。他依稀記得,當時父親和母親曾為此很煩惱。8歲時,塔姆和父親在胡佛的辦公室看著約翰·F·肯尼迪就職美國總統。塔姆的哥哥也為FBI服役了數年,後來參加『9.11恐怖襲擊』調查委員會。
塔姆本人1974年從布朗大學畢業,卻選擇了與家人不同的道路,他加入了馬裡蘭州司法辦公室。最後,塔姆成為一名專門審理謀殺、綁架以及性騷擾案件的檢察官。當時的馬裡蘭州是首席法官曾說,塔姆具有與眾不同的檢察官天賦,知道如何與陪審團打好關系,他是為我工作過的、最好的檢察官。
與布什政府道不相同1998年,塔姆轉到美國司法部任職,負責核查美國司法辦公室轉來的案件,並且向政府推薦是否應該執行死刑,塔姆經常參加司法部長珍妮特·雷諾舉行的會談。2000年6月,在一次司法部典禮中,雷諾親自向塔姆和另外七名同事頒發司法部最高榮譽——馬歇爾獎。但是自從2001年,布什總統任命約翰·阿什克羅夫特接任司法部長後,塔姆開始與政府出現分歧。因為司法部開始鼓勵美國律師追求死刑,這與塔姆的理念格格不入。
2002年,塔姆被指派幫助起訴『9.11事件』嫌疑犯紮卡利亞·穆薩維(第20名劫機犯)。塔姆的角色是核查CIA絕密資料,看是否有任何辨明穆薩維無罪的證據。令塔姆感到吃驚地是,CIA官員早知道發生什麼事情,政府間接參與了美國法律禁止的審訊方式。
為了更多了解內幕,塔姆申請加入司法部最敏感的部門——情報政策與審查辦公室,這個部門的律師的主要工作就是向外國情報監督法庭申請國家安全竊聽許可。外國情報監督法庭創建於1978年,目的是保護美國公民自由。法庭的任務就是核查國內安全竊聽,確保目標僅限於外國恐怖組織的間諜。但任何實施此類竊聽的行為都要受到嚴格規矩,包括得到法庭許可。進入情報政策與審查辦公室後,塔姆了解到一些不同尋常的竊聽申請,這些申請要求只有司法部長有權簽署。
實際上,這些行動都是『9.11恐怖襲擊』後,美國總統布什授權采取的。當時白宮官員,包括副總統切尼都認為,外國情報監督法庭的程序太繁瑣,而且浪費時間,美國情報和執法機構不能迅速確定美國境內的恐怖分子身份。在一連串秘密命令後,布什第一次授權國土安全部在沒有得到法庭授權情況下,竊聽美國公民和外國的電話和電子郵件,這個行動代號『星風』,只有很少人知道。
國土安全局秘密行動收集了大量美國公民的手機和電子郵件信息記錄,甚至包括一些人的財務賬號、信用卡業務、電匯等記錄。這數以百萬計的可疑報告被送入國土安全局的超級計算機中,以此搜尋恐怖分子。但是這種行動有法律障礙,即通過竊聽收集的情報不能在刑事法庭上使用。因此國土安全局確認了美國潛伏的目標後,反恐官員立即使用這些信息確定目標,並且向外國情報監督法庭申請授權,對嫌疑目標進行合法竊聽。
調查真相一波三折塔姆開始對國土安全局和反恐部隊如此『完美』的配合產生懷疑。他發現整件事太奇怪,但沒有人願意跟他討論到底發生了什麼。塔姆說,最後他直接詢問情報政策與審查辦公室高級助理麗莎·法拉比,麗莎只回答說:『不要問,有些行動是違法的。』而塔姆立即想到:『我是執法官員,我參與了一些違法行動?』
幾周後,情報政策與審查辦公室副主管馬克·布拉德利告訴塔姆,外國情報監督法庭首席法官科琳·考拉·考特列拒絕了特別竊聽行動。前法官羅伊斯·蘭伯特說,當國土安全局2001年10月開始這種竊聽行動時,他沒有得到通知。蘭伯特後來還警告當時的國土安全部長邁克爾·海登,應該停止秘密行動,否則將與憲法爆發衝突。但布什總統下令,行動繼續進行。
塔姆根本不知道上層之間的行動,他決定繼續進行調查。此次,他找到在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任職的前同事桑德拉·威爾金森,希望從她那裡了解到更多細節。在此期間,塔姆曾給威爾金森發過一封郵件,威爾金森告訴塔姆,她了解到一些情況,但她不能說,並且勸說塔姆放棄調查。
經過幾個星期的折磨後,塔姆與公共利益游說組織的朋友商量。他們認為,記者可能更願意追蹤這個錯誤的國家安全計劃。隨後,塔姆轉出情報政策與審查辦公室,開始在美國司法辦公室工作。塔姆下定決心給《紐約時報》打電話透露這個絕密行動計劃。
塔姆感覺自己心跳得厲害,身體也在顫抖,他感覺自己就像一個間諜。觀察四周沒有人注意他後開始通話。塔姆自稱馬克,說有重要信息與報社的記者討論。《紐約時報》記者埃裡克·裡奇布勞在《布什的法律:重制美國司法》一書中寫道,對於究竟是什麼樣的信息,讓他感到非常期待。首先知情者非常警覺,他甚至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實際上,整件事都非常模糊。但是他們見了幾次面後,他覺得塔姆非常可信,並且告訴了他司法部反恐行動和外國情報監督法庭之家發生的一連串事情。
發現這件事沒有被立即發表,塔姆感到很失望。他希望兩名記者能夠在2004年大選前調查出事件原尾,讓布什下臺。但直到2005年12月16日,《紐約時報》總編比爾·凱勒拒絕了布什總統的私人請求和警告,以『布什沒有法庭授權竊聽美國公民』為題,將整個故事公諸於眾。包括奧巴馬在內的民主黨譴責布什違反外國情報監督法案,要求舉行聽證會。12月30日,司法部宣布對『泄密者』進行犯罪調查。
一封郵件泄露身份不久後,塔姆收到負責調查這個案子的FBI探員傑森·勞萊斯的電話,起初傑森好像例行公事般,只是要求情報政策與審查辦公室的每個人說出他們知道的。但是塔姆知道,此時最安全的方法就是撒謊,他感到非常緊張。
最後,傑森的電話直接打到塔姆手中,塔姆告訴傑森,他不想接受任何采訪,隨後僱傭了一名律師。在隨後的幾個月,塔姆發現他的麻煩大了。他懷疑FBI查看了情報政策與審查辦公室的電腦,並且獲得了他給威爾金森的郵件。2006年,塔姆辭職,並處於FBI監控下。
2007年8月1日,18名身穿黑色防彈衣、手持槍支的FBI人員出現在塔姆家裡,取走了他和孩子的電腦和一些私人文件。當時塔姆正開車送兒子上學,並且順路去醫院看病。FBI人員詢問了塔姆妻子和女兒,他們家是否有秘密房間,有無記者來過。但塔姆從未告訴過家人這些事情。
此後,司法部檢舉人要求塔姆承認泄露國家機密一事,但他拒絕了。現在,FBI探員正在接觸塔姆的朋友和同事,詢問塔姆的活動。顯然,他們想找出塔姆泄露國家機密的動機。塔姆現在面臨兩項指控,一是泄露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另外一個是非法搜集情報。兩項指控可能讓塔姆入獄10年。
傑森解釋說,這種向媒體泄露國家機密行為的人,其動機可能分為兩種,一是這些人是一些不切實際的社會改良家,他們認為某些發生的事情是錯誤的;第二種人懷有不良政治動機,想引發國家混亂。
塔姆以前的上司說,我認為布什政府的最大不公平就是無視聯邦法律,如果塔姆是『泄密者』,我為他感到驕傲。在總統大選期間,奧巴馬曾譴責布什的未得到授權竊聽計劃。奧巴馬的司法部長埃裡克稱,布什授權國土安全部的行為是無視聯邦法律的行為。美國本土安全部負責邊境和交通安全事務的副部長艾莎·哈欽森說,塔姆的行為反映了一名律師保護法律的職責,而罪犯和英雄通常只一線之隔。
(同創/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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