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名男子尾隨被害者到出租屋,強奸搶劫後揚長而去,後又返回作案現場找尋遺落手機,順便還洗了個澡,結果被逮個正著。記者昨日獲悉,被告人譚某已被江門市新會法院以強奸罪和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
法院審理查明,今年7月1日凌晨1時許,上完網無所事事的譚某見一女子衣著光鮮,於是尾隨其來到新會某住宅樓的出租屋處。拆下該屋的窗戶玻璃爬入屋內,對被害人采取卡脖子、言語脅迫等手段實施奸淫,後又搶走其170元現金和手機1部,財物價值共595元。
事後,譚某發現自己的手機遺留在案發的出租屋內,便返回該屋尋找。見被害人不在,譚某不慌不忙地在屋內洗了個熱水澡,誰知受害女子剛好出去報警,警察趕來查看現場時,順便把譚某逮了個正著。
法院根據譚某上述的犯罪事實和自願認罪的情節,遂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000元,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