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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地下埋有價值百億元的金銀細軟!這是記者昨天在廣州市人大聽取市僑辦匯報時獲悉的驚人消息。一位市人大代表披露了事件的部分細節,並向有關部門諮詢相關的法律和政策規定。
這位市人大代表透露,一位劉姓的馬來西亞華僑曾委托他向有關部門進行諮詢,想了解對父親埋入廣州城區內某地下價值連城的黃金等貴重物品能否進行挖掘,以及挖掘後的歸屬問題。
據這位劉姓華僑講述,他的父親早年在廣州地區從事金銀買賣。在解放前,他的家族生意就已經遍布東南亞,鼎盛時期,東南亞的黃金白銀一度被他的家族壟斷經營,在當時的廣州城裡,他家的金鋪也是鼎鼎有名的。他說,現在香港一些知名的金鋪老板當年都是他家的鋪子裡的學徒和店員。解放後,因為一些特殊的歷史原因,劉老先生受到批斗,一天夜裡,劉老父親突然召回當時正在讀大學的劉老先生,並於第二天帶領全家人逃到了香港,此後輾轉到了馬來西亞等地。文革前後,劉老父親撒手西去,臨終前,他告訴劉老先生,自己親手在廣州城下埋入了畢生的家財,裡面有黃金、白銀和古董書畫等一大批價值連城的寶物。他還把具體的位置告訴了劉老先生。
父親過世後,劉老先生也曾『偷偷』地帶了專家來到廣州,並對父親所描述的埋金位置進行了勘測,確認父親所說的『寶物』還在原地。時間一晃而過,如今的劉老先生都已經80多歲的高齡,父親臨終的這個秘密他也不知道能否等到揭開的那一天。
據說,如今的『寶物』價值在上百億元,它的上方現在是一條繁華的街道。這些價值連城的『寶物』是否真的存在,還需考證。劉老先生只是想知道,他能否來挖回那些他認為屬於自己的家財?這些『家財』他能帶走嗎?同時他也表示,將把挖掘出來的部分財物捐贈給國家。
僑辦:認定金銀珠寶歸屬較難
廣州市僑辦的有關人員表示,單純從僑務工作的角度出發,對於僑房等業主私有住房,國家政策和法規都是支持返還的。但對於商鋪、金銀珠寶等私人物品因認定較困難,從政策上來說通常是不給予支持的。
記者也為此諮詢了廣東華安聯合律師事務所的祝志群律師,他表示,根據《物權法》規定,地下埋藏物並不等同於無主物。只要劉老先生能夠准確地知道埋藏物地點,並能准確描述埋藏物的特征和內容,就可以認定埋藏物屬於他本人。但他也表示,文物是不能出境的,黃金、白銀等都是限制出境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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