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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通訊員孫洪生 江輝):近日,記者從天津市南疆出入境邊防檢查站了解到,為進一步方便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旅游,從2009年1月1日起,將取消內地居民申請赴港澳地區團隊旅游提交國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費用發票的規定。內地居民憑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向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團體旅游簽證。
邊檢部門提醒出入境申請人,在新政策出臺後,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團隊旅游辦理手續時不再須提交旅游費用發票,但須參加國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組織的旅游團,並隨旅游團出入境。申請人出行前要充分了解相關法律規定,並自覺遵守,共同維護好港口通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