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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參議院17日投票通過了政府提交的將國家憲兵劃屬內政部的一項法案,希望以此加強國內安全領域的協調和效率。
根據法案,憲兵部隊仍然屬於武裝力量,國防部名義上保留對憲兵的領導地位,在戰時可以征召憲兵執行國防任務,但和平時期憲兵部隊的預算以及指揮都由內政部負責。憲兵與警察同時成為內政部直接領導的兩支主要治安力量,憲兵的主要職責是保護國內公共秩序與安全,主要活動范圍是鄉村以及城郊地帶,國家警察則主要負責城市治安。
法國憲兵成立於18世紀末期法國大革命時期,歷史上屬於法國武裝力量的一部分,負有國防與治安雙重使命。2002年,法國政府決定憲兵交由國防部和內政部雙重領導,內政部負責指揮,預算和編制屬於國防部。憲兵部隊現有兵員10萬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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