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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於坦桑尼亞的聯合國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18日認定盧旺達國防部時任內閣主管泰奧內斯特·巴戈索拉在1994年盧旺達大屠殺中犯下種族滅絕罪、反人類罪和戰爭罪,判處巴戈索拉終身監禁。
三項罪名成立盧旺達國際刑庭法官埃裡克·摩西當天說,巴戈索拉在盧旺達大屠殺中的『種族滅絕罪、反人類罪和戰爭罪』罪名成立。
刑庭說,現年67歲的巴戈索拉曾利用自己在盧旺達國防部的職位,指揮胡圖族士兵殺害圖西族人和溫和派胡圖族人。巴戈索拉對盧旺達大屠殺爆發之初盧旺達時任總理、圖西族人阿加特·烏維林吉伊姆紮納遇襲身亡及盡力保護烏維林吉伊姆紮納的10名比利時維和人員的死負有責任。
美聯社報道,刑庭宣布判決結果時,在場的巴戈索拉一言未發,法庭旁聽人員『完全肅靜』。
當天一同被判處終身監禁的還有盧軍中校、盧旺達吉塞尼軍區前指揮官阿納托爾·恩塞吉於姆瓦。盧軍少校、基加利地區空降營前指揮官阿盧瓦·恩塔巴庫澤也一同被定有罪。刑庭認定他倆在盧旺達大屠殺中的種族滅絕罪成立。
不過,刑庭認定盧軍准將、盧旺達軍事行動部門前負責人格拉蒂安·卡比利吉就盧旺達大屠殺所受指控均不成立,下令當庭釋放卡比利吉。
還想准備上訴盧旺達國際刑庭宣布針對巴戈索拉的判決結果後,巴戈索拉的法國籍律師拉斐爾·康斯坦立即表示,判決結果令他『失望』,他的委托人將上訴。
康斯坦曾質疑本案基礎,辯稱檢察官未能證明相關殺戮行為符合種族滅絕的法律定義。巴戈索拉本人也曾否認殺死比利時維和人員以迫使聯合國維和部隊撤出盧旺達,繼而使盧旺達大屠殺得以實施。
巴戈索拉曾說,自己『從未殺死任何人,也未下達殺戮命令』,是政治宣傳的犧牲品。
盧旺達大屠殺的導火索是盧旺達時任總統、胡圖族人朱韋納爾·哈比亞利馬納遇襲身亡。1994年4月6日,哈比亞利馬納的座機在盧旺達首都基加利上空被導彈擊落,機上人員全部遇難。這一事件立即在盧旺達全國引發針對圖西族人的血腥報復。次日,由胡圖族士兵組成的總統衛隊殺害了時任總理的烏維林吉伊姆紮納和3名部長。此後3個月裡,大約100萬人慘遭殺害,遇難者絕大部分是圖西族人。
政府滿意判決聯合國1994年設立盧旺達國際刑庭,以審判對盧旺達大屠殺負有責任的人員。盧旺達國際刑庭1997年首度給被告定罪,至今仍有18起案件未結案。盧旺達國際刑庭可給出的最高量刑為終身監禁。
美聯社報道,雖然18起案件仍未結案,但那些案件中任何一名被告均沒有巴戈索拉重要。
巴戈索拉1996年在喀麥隆落網,1997年起被收押在坦桑尼亞。針對他的庭審始於2002年。
巴戈索拉被判處終身監禁後,在盧旺達大屠殺中失去父親和兩個姐妹的讓·保羅·魯讓瓦說:『巴戈索拉……是屠殺的背後策劃者……法庭對他處以能判處的最高刑罰,這能減輕(屠殺幸存者的)痛苦。』
盧旺達政府也對判決結果表示滿意。盧旺達駐盧旺達國際刑庭代表阿盧瓦·穆塔賓古瓦說:『針對巴戈索拉,正義得到了伸張。我們感到滿意……法庭認定殺人者聽命於巴戈索拉,這是最重要的事。』
劉鵬(新華社供本報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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