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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天從浙江瑞安市委宣傳部了解到,針對媒體反映瑞安原副市長蔣良榮被判刑後保留公職照領工資一事,瑞安市委、市政府於昨天下午立即召開會議,並作出:
一、要正確對待並接受新聞輿論的監督。責令瑞安市人事局、瑞安市交通局迅速核實,查明原因,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匯報;
二、是嚴格依法按規嚴肅處理。根據有關規定和查證事實,依法從快處理,該追繳清退的錢款要如數追繳清退,對其本人該辭退的要辭退,該開除的就開除。
三、要舉一反三,全面清理。由市紀委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就全市在編不在崗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溫州瑞安市原副市長蔣良榮,2002年因受賄被判緩刑,六年來,他一直不上班拿工資,成為『吃空餉』一員。據媒體報道,在2008年12月份的工資表上顯示,蔣良榮實發工資總額1044.55元。蔣良榮的緩刑期,到2007年12月底結束。
目前,此事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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