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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上午從市衛生局獲悉,2009年在本市將全面實施《天津市醫療糾紛處置辦法》,推行醫療糾紛第三方介入調解解決措施。就相關實施細則和具體情況,記者專訪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
第三方介入主要職能
問:第三方介入是指誰?
答:第三方就是指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使醫患雙方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有效方法。
問: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隸屬哪個部門?跟衛生局有關嗎?
答: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隸屬於市司法局,由具有臨床醫學、藥學、法學等方面資質的人員組成。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是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協調醫療糾紛,和衛生局沒有隸屬關系。
問: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主要職能是什麼?
答:主要職能:調解醫療糾紛,防止醫療糾紛激化;通過調解工作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醫學知識,引導醫患雙方當事人依據事實和法律公平解決糾紛;向醫療機構提出防范醫療糾紛的意見、建議;經調解解決的糾紛,按照醫患雙方當事人要求,制作書面調解協議;向患者及其家屬或者醫療機構提供醫療糾紛調解諮詢和服務;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醫療糾紛和調解工作的情況。
問:第三方介入解決醫療糾紛有哪些優點?
答:首先其隸屬市司法局,本著合法、公正、及時、便民的原則,協助解決人民群眾遇到的醫療爭議等問題;第二,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辦公地點應按照方便群眾、便利工作的原則單獨設置;第三,消除醫患雙方的矛盾,避免矛盾的進一步激化。
問:到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糾紛是否需要付費?
答:調解費用由政府補貼,不收調解人任何費用。
問:是不是所有的醫療糾紛都適合第三方介入?
答:發生醫療糾紛後,索賠金額未超過1萬元的,由醫療機構與患者或者患者家屬協商解決;索賠金額超過1萬元的,醫患雙方當事人可向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申請糾紛調解所需程序
問:到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需要那些程序?
答:醫患雙方均可向調解委員會提起調解申請,接到申請後,調解機構3日內予以受理。調解結果以調解書的方式通知醫患雙方。
問:患方索賠金額超過1萬元的,但不同意調解委員會調解的怎麼辦?
答: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走法律程序或醫療鑒定程序。
問:發生醫療糾紛後可不可以調解和訴訟同時進行?
答:不可以。如果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後,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不再受理其調解申請。
問:在醫學會做過醫療鑒定後,可不可以再到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答:可以。醫學會的醫療事故鑒定只是對醫療行為是否構成醫療事故的認定,解決還是要通過協商、調解、訴訟途徑解決。
問: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對醫療糾紛調解後,患者及家屬不滿意怎麼辦?
答:仍可通過訴訟法律程序解決。
問:索賠額超過1萬元的,不通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可不可直接找醫院『私了』?
答:不可以。《辦法》規定,發生醫療糾紛後,索賠金額超過1萬元的,醫患雙方當事人可以向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醫院無權自行解決超過1萬元以上的賠款。
辦理賠付手續所需時間
問:醫療糾紛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後,賠付需辦理哪些手續,多長時間完成?
答:醫患雙方經調解達成協議後,由調委會出具醫療糾紛調解書,醫患雙方各執一份,如有賠款,醫方給患方出具保險理賠委托書,患方憑調解書、委托書到醫療糾紛理賠中心領取賠償金,三日內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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