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統計中的弄虛作假行為,一直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針對這一違法行為,22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統計法修訂草案,進一步完善了預防和懲處統計弄虛作假違法行為的法律制度,確保統計數據真實可靠。(據12月22日新華社報道)
統計數字的嚴重失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雖然近些年來從上到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政府將GDP發布權收歸中央,同時加大了統計監督和執法力度,對一些典型的弄虛作假者進行了立案查處等等,從某種程度上對一些想打統計數字主意的地方主政者形成了一定的震懾,但是由於一些地方過於看重經濟增長指標,並作為評價考核主要領導乾部的重要標准之一,甚至推行『末位淘汰』,少數乾部在考核壓力之下仍然會鋌而走險,在統計數字上弄虛作假的現象依然時有發生。
縱觀統計中的弄虛作假行為,其實跑不出『虛報』和『瞞報』兩類。雖然在統計執法檢查中發現一些地方還存在著偽造和篡改統計數字的行為,但偽造和篡改的目的還是為了虛報和瞞報。所謂虛報,就是隨意拔高統計數據或無中生有地捏造統計數據,以計劃數作為完成數,以預計數作為實際數,大吹『泡沫政績』的牛皮,以追求昇遷或所謂的名聲。而與虛報相對應的瞞報,也莫不與利益有關:壓低產值利潤,是為了逃稅漏稅;瞞報職工人數和工資總額,是為了逃避社會保險費;把職工工資化整為零,是為了少交或不交個人所得稅;也有一些地方政府瞞報統計數字,向上級『哭窮』,是為了騙取國家錢物和政策扶持……
虛報和瞞報,雖然作假的形式不同,但其性質都是一樣的,都是『弄虛作假』,都是以不正常的手段撈取不應有的利益,它除了敗壞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導致吏治腐敗以外,還會隱瞞社會真實情況,影響上級正確決策,因此對那些隨意操弄統計數字者進行嚴厲問責,實是理所應當。但筆者以為,要徹底解決『統計注水』的問題,光是嚴格執法還不夠,還必須盡快建立健全一套符合科學發展觀的乾部考核制度,讓地方官員缺少弄虛作假的動力和誘因,這樣纔能從根本上杜絕『數字出乾部、乾部出數字』的現象。 (彭萬全)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