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臺當局『行政院』今天(25日)將通過開放11職等以上高級公務員、政務官赴大陸交流,並開放大陸高階政務人員到臺參訪,凡是臺當局或『地方政府』邀請的大陸黨政人士將可到臺參訪,並在近日內實施。
臺『行政院』會今日將通過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份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臺『政務委員』高思博昨天邀當局相關部門審查完成上述兩項子法。
據報道,根據修正的規定,島內不涉及安全機密的簡任11職等以上公務員經許可後,即可進入大陸探親、參訪、交流和旅游,不再限制事由。政務人員、公營事業董總座、涉密人員經跨部門審查許可後,可赴大陸探親或從事與業務有關的活動或探親、探病、奔喪等,但探視、探病、奔喪須是在大陸有配偶、親屬等。
至於大陸高階政務人員到臺,臺當局官員表示說,未來大陸黨政重要人士只要經過臺方邀請,就可以到臺從事交流活動。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