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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嬰出生1小時死亡,家屬向醫院索賠40萬元,醫院稱接生完全按程序進行
面對出生1小時就死亡的孩子,家屬覺得是醫院搶救不及時造成的,於是向醫院提出了40萬元的高額索賠。昨天,第三次協商結束後,醫院的一負責人則表示,醫生完全是按程序接生,如果是醫療事故,醫院會承擔相應的責任,否則,只願意從道義給予一定的補償。
妻子:主任忙打電話不搶救『兒子落地時還哭叫了幾聲,怎麼可能一會兒就沒氣呢?這麼多醫生救不了一個孩子,醫院是乾什麼的?』躺在病床上的李女士一直不相信孩子已經死亡。她傷心地告訴記者,自己呈貢縣七甸鄉人,今年22歲,懷孕有8個月的時間。從開始懷孕,她就一直在昆明的這家醫院做檢查,而且每次檢查結果都是『一切正常』。
因為很快就面臨分娩了,12月14日,她在丈夫的陪同下,再次來到醫院做檢查時,醫生告卻之:『小孩偏小,要住院保胎』。按照醫生的要求,她住在了醫院裡面,在住院期間,醫生都每天是打營養針,一直打到21日為止。但在14日、15日這兩天時間裡,肚子感到特別地疼,醫生還是叫她吃安寶片。21日下午3點20分進入產房,6點31分兒子出生。『而在產房裡,主任打了半個小時的電話都沒有進行手術。』
丈夫:搶救不及時致孩子死亡李女士的丈夫介紹,妻子從20日那天開始就不停地流血,他每隔一個小時就會去找醫生詢問,而醫生每次的回答都是,『觀察』。一直到21日上午11點,流血特別地嚴重,醫生仍是說『觀察』,等主任午休起來後再做檢查。』下午3點多,主任午休起來後,妻子纔被送進產房,在產房裡也沒有進行手術,而是打了一針催生的針劑,孩子出生後1個小時後就死亡了。『妻子宮口開了5厘米多的這段時間裡,醫生在乾什麼?這完全就是拖延時間,搶救不及時纔導致孩子死亡的。』
面對孩子的突然死亡,家屬們都是悲痛欲絕。家屬開始和醫院多次協商解決此事,同時,向醫院提出了雙倍返還圍產費、賠償醫療費、車旅費、精神損失等費用共計40萬元。
醫院:延時是希望孩子晚產『在所有診療過程中,醫護人員都是按照醫療程序進行的,沒有任何違法違規行為。但孩子畢竟死亡了,不管是什麼原因死亡的,醫院都要對家屬進行安撫的。』面對家屬提出的高額索賠,該醫院的趙副院長說。李女士12月14日到醫院來檢查時,孩子是32周+4天大,胎兒發育偏小、與孕周不相符,先兆早產等癥狀。醫生於是采取保胎的方式,用藥促胎兒宮內發育。由於大人也有一些婦科病,幾名醫生隨時檢查監護著病人。
孩子出生時只有2100克,屬於低體重兒,胎兒肺、肺透明膜病變;孩子一降生時就伴隨著呼吸衰竭、心率衰竭,宮內感染等多種疾病。孕婦一進產房,醫護人員就做好一切准備,孩子一出來就進行搶救,但因為多種疾病伴隨,最終還是沒有搶救過來。
至於家屬反映的,『宮口開了5厘米這段時間裡,醫生在乾什麼?搶救不及時纔導致孩子死亡的。』趙副院長解釋是,因為病人的體質特殊,本來就是先兆早產,胎兒能在母體內多待一分鍾都是好事,所以不能進行刺激,一旦用醫療器械一刺激,孩子馬上就會出生的。因為下面的醫生、主治醫生就能夠處理這些問題,所以並不需要主任親自動手。『而對於家屬的質疑,他們可以走司法途徑,如果是醫療事故,醫院會承擔相應的責任,否則,只願意從道義給予一定的補償。』
(雲南信息報)供稿
(責任編輯:霍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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