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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重慶晚報》報道,重慶一成績優秀的高三學生,因貧窮偷走同學4500元。檢察院表示:如果考不上重點大學就起訴他。後來,該學生果然以超過重點本科線30多分的成績考上名牌大學,並被免予起訴。
作為『重慶市首例』『在全國也不多』的附條件不起訴案件引來熱議是再自然不過的事,贊成者說,該學生有培養前途,而且已退贓,有悔罪表現,對其網開一面符合寬嚴相濟政策;而反對者稱,此案涉案金額不小,用考上重點大學開脫罪名是對犯罪的放縱。孰是孰非?咱不是法律專家(何況法律專家也有對立的兩派呢),實在無心也無力在法理上辯個明白,但竊以為這樣的判罰至少讓那位一時起貪念的學生有了更好的前途,提前有了悔過自新的機會,這當然不是說進了監獄接受懲戒就不能改造好,而是說類似這種附條件不起訴案件,如果實施得當,就會節約很多社會成本,也會更適時地挽救一個人,而挽救一個人終歸比毀一個人好。當然,單就這起案件來說,也不是沒有瑕疵,就是檢察官所說的『如果你考不上重點大學,檢察院就要起訴你,就算考個專科都要起訴』。檢察官自然是出於好意,然而,在這裡,『重點大學』和『專科』之別似乎又隱含著一種『歧視』。竊以為不一定非要考上重點本科纔可以不起訴,只要能考個一般大學繼續深造,都可以不起訴,哪怕什麼都考不上,只要這位學生確有退贓悔罪的表現都可以不起訴。不過,如此矯情起來,就不是法律意義上的附條件不起訴案件了。
好了,暫且不說這起案件,讓我們再回頭看看近日被炒得熱火朝天的『「范跑跑」北京再上崗當教師事件』,事件的進展是這事可能會『泡湯』。已與『范跑跑』簽訂了兩年聘用合同的學校表示:媒體對此事的報道給他們帶來巨大的壓力,最終也許會和范美忠解約。而在我看來,北京這家學校選擇范美忠做教師,如果不是為了炒作,也是欠考慮的。沒錯,誠如范美忠所說,他也需要生存,需要養家糊口,然而,讓一位造成重大道德底線激烈大辯論的人,重上講臺奢談人文關懷,無論臺下的學生還是公眾,都有些難以接受吧。從這個意義上說,范美忠的教師崗位『泡湯』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然而,正如人們批評范美忠凡事不可太過一樣,如果有人為此幸災樂禍,說什麼沒人性的人就活該沒工作,就活該餓死,就有些不理性且不人道了。如果說范美忠能否再當教師還可以爭論的話,那麼范美忠擁有重新就業的權利卻是不容置疑的,任何人都不能給范美忠的一生貼一個一成不變的標簽,誰也沒有對其趕盡殺絕的權力。
說到人生的標簽,讓我想到白居易的詩句:『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未篡時。向使當初身便死,一生真偽復誰知』。周公被誤解,大奸大惡的王莽玩偽裝秀,都能讓人迷惑莫辨,著實令人唏噓不已。與此形成對照的則是眾人皆知的『周處除三害』的故事,倘若周處被那猛虎或者河蛟殺死,也就沒有以後改過自新建功立業名垂青史的機會了,留給他的標簽也許就是橫行鄉裡的流氓了。
而對重慶那位學生,對范美忠,以及一切犯過這樣那樣錯誤的人,只要他們有了真誠的悔意,就當承接社會的理性與寬容,至少,不會被貼上影響其一生的某種標簽。因此,我希望范美忠如果哪一天選擇了不是太刺激公眾的教師以外的其他崗位,聽到的是掌聲而不是責難。(宋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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