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8年5月15日凌晨3時,溫州平陽水頭鎮鴻雁賓館外,突然傳來『砰』的一聲,一名少女裸體躺在地上,不停呻吟。很快,一輛三輪車騎過來,3名少女將受傷少女抬上車,一起消失在夜幕中。
後來有人發現,這名重傷少女,被人扔在平陽第二人民醫院急診室門外。她叫小珊,今年16歲。6月8日,小珊纔蘇醒,身上有多處條狀傷。
昨天,溫州平陽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3名少女提起公訴。
當晚到底發生了什麼?
●受害人小珊的回憶
她們脫光我衣服打我
時間:8月15日地點:醫院
那晚(5月14日),小思在QQ裡問我在哪裡,我說了句不知道,就沒理她。
後來,小思和小娟(都是以前認識的朋友,常在一起玩),還有另外一個女的,在恆盛賓館樓下找到我。小思說我騙她,打我巴掌,小娟揪住我的頭發,踢我肚子,那個女的也一起打我……
她們把我帶到金洋賓館。後來,小思的男友陳某和另外一個男的過來。小思的男友問我有沒挨打,我說被打了。
後來他們都走了,只留下那個男的(指跟小思男友一起過來的男子),他脫了衣服,說要同我睡覺。我不同意,他就沒怎麼說了……我就在房間裡上網,又遇到了她們,叫我去鴻雁賓館。我過去了,進了她們的房間(409房)。
這時,小思男友打來電話,好像叫她不要打我。小思很生氣,繼續打我,還用皮帶抽我,其他兩個女的也打我。
她們讓我脫了衣服,用手機拍我,還用開水燙我。我看見窗戶開著,還有一張椅子背靠窗戶。
我聽小思說,要用煙頭燙我……我就站到凳子上,外面有個空調機,我想跳過去。
後來的情況,我就不知道了。
在小珊的回憶中,多次提及小思。小思,案發時15歲,初中生。
●關鍵人物小思的陳述
我氣她騙我纔動手的
時間:5月16日地點:平陽公安局北港刑偵中隊
5月14日晚6時多,我在鴻雁賓館409房間上網,QQ上問小珊在哪兒,她說自己不知道。
後來,通過視頻聊天,我知道她的位置,就叫上小黃(小珊說的另一個女的),還有小娟等,找到小珊,質問她為什麼騙我。
我先動手打了小珊幾巴掌,小黃和小娟也打了。後來威脅她,要找個男人給她。
我打電話給陳某,他讓我們先到金洋賓館503房間。
過了十幾分鍾,陳某帶了個男的過來,我們走了,留小珊和那個男的在房間。
當時我很生氣,想報復一下她而已。
回到409房間,我發現小珊也在上網,她說和那個男的什麼都沒做。我就叫她過來。
小珊過來後,陳某打電話給我,很凶的,叫我們不要再打小珊。
我很生氣,怪小珊把挨打的事告訴陳某,就用電話簿打她的頭,還用皮帶抽她背部,小思和小娟也一起上了……
我們用手機給她拍裸照。小娟拿一杯水潑到小珊身上,但她沒什麼反應。我就從飲水機上接了一杯開水,直接潑到小珊身上,她尖叫著躲到窗戶邊的角落,踩上凳子向外面跳。
小黃想去抓她,但沒有抓住……我們跑到賓館樓下,看見小珊躺在地上,邊上有血,沒知覺了。
我們叫了一輛三輪車,把她送到醫院。我們害怕,就離開了。
那晚,我跑到瑞安,在車上,把手機裡的裸照刪了。
●『幫凶』小娟和小黃的陳述
我們就是覺得好玩
時間:5月16日地點:平陽公安局北港刑偵中隊
(小珊到鴻雁賓館409房間之前情景,小娟的描述與小思基本相同,在此省略)
我們從晚上12點左右,一直打(小珊)到次日凌晨2點30分,中間斷斷續續的。就是看小思打,挺好玩的,和小珊沒什麼仇。
小思用水潑了小珊,嫌不夠燙,她又倒了一杯開水,再次潑過去。小珊跳起來,拿浴巾擦身子。
我看她們這樣,就去上網了。不久,就聽到『砰』的一聲,我嚇了一跳,回過頭,她們說小珊跳下去了……可能是被開水燙得受不了。
(小黃共做過10次供述,其中3次供述小珊是被小思推下樓的,其餘7次供述小珊是受折磨後自己跳下樓的。小黃解釋前後說法不一的原因是,她怕負責任,就都推到小思身上。真實情況是小珊自己跳下去的。)
小娟和小黃,案發時,前者18歲,後者15歲。
3名涉案少女被起訴
辦案人員介紹,7月4日警方為小珊做筆錄時,她曾指控案發當晚,有一名男子到過房間,指使3名嫌疑人打她,逼她『出臺』(賣淫)。後來,她被人扔下樓,具體經過記不清了。
小珊父親也說,女兒剛醒來時,曾提起有人逼她『出臺』,她不肯,3個女的就打她,還把她扔下去。『女兒到現在還不是很清醒,所以說不清楚。』
醫生介紹,小珊目前記憶能力、表達能力、理解能力等都很差,也就是兩三歲孩子的智商。
昨天,小思等3人被檢察院起訴,罪名是故意傷害。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