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駕駛室著火,是先准備救火工具,還是掀起車蓋?因為救火方式不當,倆男子誤將火苗『放』了出來,導致駕駛室被燒毀。
事情發生在昨天10:40左右,一輛貨車沿205國道行駛時,車內兩名男子忽然發現駕駛室內冒出濃煙,他們急忙將車停在路邊,立即將車蓋掀了起來。頓時,車頭下方躥出了火苗,他們見狀急忙從路邊捧起積雪,向起火點或煙霧最重的部位扔去。
可杯水車薪的救火方式效果並不明顯。消防戰士們趕到時,整個貨車駕駛室已燃成火海,包括座位、內飾等易燃物幾乎都被引燃。戰士們急忙端起水槍,衝火勢最凶猛的部位噴射,僅用了10來分鍾,便將火勢控制住。
消防部門指出,初期控制火勢,能夠將火災損失降到最低,但如果方法不得當,可能適得其反。兩名男子發現冒煙時,如果先找來合適的滅火工具,再動手掀車蓋、撲火,損失可能會降低。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