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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安全合同》下月推行
下月起,如果農貿市場裡的攤點賣假冒偽劣食品,農貿市場將先行賠付。昨日,市工商局發布消息稱,《重慶市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安全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出臺,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推行。
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透露,根據這份示范文本,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之間將推行安全保證金制度。即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經營者向市場開辦者繳納一定金額的安全保證金,當經營者銷售的食品或食用農產品因質量不合格、食用不安全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時,市場開辦者將用保證金先行向消費者賠償。
該示范文本約定,市場開辦者有權對場內經營者所銷售的食品或食用農產品質量進行抽檢,或委托法定檢驗機構檢驗,經抽檢或檢驗為不符合有關安全標准的,應立即停止銷售,並在市場開辦者的督促下自行銷毀或合理處置。
據介紹,該示范文本約定,若經營者造成食品或食用農產品安全責任事故、經營的食品或食用農產品在一個月內三次被抽檢或檢驗為不符合有關安全標准,市場開辦者有權取消其在市場內的經營資格。
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民事約定的形式強化食品安全保障,該舉措在全國尚屬首次。這份示范文本將先在我市部分市場推行。明年,該局還將針對超市等經營場所量身定制食品安全合同示范文本。
(責任編輯:霍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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