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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歲尾,作為『保留節目』的年終盤點又紛紛登場了,形形色色的『十大事件』『十大人物』版本繁多,不一而足。昨天的新華網轉發了美國《華爾街日報》評選出的『2008年十大最厚顏無恥人物』。可能是因為該報是一家財經類媒體,一向注重此方面的報道,所以上榜的人物也多是財經證券界人士,特別是有了引發全球經濟危機的華爾街的一乾風雲人物成了榜上的『強勢群體』,其中榮登榜首的則是利用古老的『龐氏騙局』進行金融詐騙,數額達500億美元之巨的納斯達克股票市場前董事會主席麥道夫。而同樣是在昨天,在這場騙局的中招者的名單中又出現了瑞士信貸銀行的名字,作為瑞士的第二大銀行,它被騙的損失可能高達10億瑞士法郎(約合9.34億美元)。
在長長的受害者名單上,還有著名時尚品牌歐萊雅以及國際奧委會,當然也有一些個人,包括著名影星、律師等。換句話說,能被麥氏相中的不可能是窮光蛋,甚至都不是一般的富裕主。既然如此,似乎與你我這樣的遠隔萬裡之遙,每月不過掙上幾千元死工資的凡夫俗子沒有多大牽連,但細想之下又不盡然。
美國的金融體系號稱是全世界最嚴密的,但為何還會頻頻爆出這樣的天大漏洞?
1854年夏天,美國哈萊姆鐵路和紐黑文鐵路公司總裁私自印刷了本公司2萬股股票並將其出售後,攜所獲的200萬美元潛逃。10多年後,凱特漢姆父子公司偽造了紐約銀行幾百萬元的黃金匯票並將其拿到股市上作抵押,然後提出巨款一走了之。這兩起案例震動了整個華爾街,其後便陸續推出了一系列規章法律,加大對證券投資商等人的監管力度。如果說當時屬草創期(紐約證交所成立於1817年),尚有漏洞可鑽,為何時至今日,這漏洞卻愈來愈大?尤其耐人尋味的是,麥氏的手法既不高明也不新鮮,無非就是高息收儲、用新金還舊債,但為何還有那麼多的專業機構、社會精英一而再、再而三地願者上鉤?作為我們又可從中得到哪些啟示和教訓呢?
我覺得,首先,麥氏一案(實際上也包括此前的幾大案例)證明了以美國為代表的自由式經濟體系、金融體系絕非完美無缺,天衣無縫。國內有些人(包括一些專家)動輒就以華爾街為范本,似乎在這方面必須一切向美國人看齊,如今看來大可不必矣。
其次,麥道夫一案更說明好的制度、好的法律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還在於是否還有好的監管。麥道夫的納斯達克股票市場公司的許多做法破綻百出,如果按美國相關法律檢查的話很快就可露餡兒,但有證據表明,多年來的檢查多數流於形式,終致釀成今日之大禍。
最後,我以為也是最現實的一點應是趕緊查一下在我們的身邊有沒有中國版的麥道夫。高息吸儲的案子有一段屢屢曝光,『老鼠會』在一些地方死灰復燃。就說時下的某些廣告動不動就標榜自己的企業已在(或即將在)美國上市,其實行內人都對之嗤之以鼻。就連那種故作神秘的小販手裡托著的愣稱是傳家寶或盜墓挖出來的金佛像,不是還有可憐的大爺、大娘用自己的退休金(不夠再加上金戒指、金項鏈)去換嗎?
中國有句老話:便宜就是當。擱在今天,我覺得可以換換版本了:信了麥道夫,你就只能賣豆腐。(劉長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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