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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12個省、市、自治區3萬餘人涉案金額達12.79億餘元
12月31日上午,原有限公司董事長陳相貴、總經理劉艷英等10名被告人非法經營一案在內蒙古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此案經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高級法院指定,由包頭市檢察院向包頭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涉案金額達12.79億餘元,涉及到全國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3萬餘名購林客戶,備受社會各界關注。包頭中院受案後,為了更好地查清案件事實,確保庭審能夠圍繞焦點有針對性地進行,於10月23日、24日召集控辯雙方到庭將各自准備提交法庭的證據進行了為期一天半的庭前開示,10月27日、28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被告人陳相貴,曾任遼寧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董事長,系內蒙古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內蒙古萬裡大農業有限公司、山東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山東萬裡大農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內蒙古天地通林業有限公司的實際出資人和控制人,中國萬裡大造林集團有限公司董事、股東。
被告人劉艷英,曾任遼寧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總經理,系內蒙古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內蒙古萬裡大農業有限公司、內蒙古天地通林業有限公司、山東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山東萬裡大農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被告人吳國慶,曾任內蒙古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總經辦主任、行政副總經理、市場監管中心主任,系內蒙古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總經理。
被告人陳達,系內蒙古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股東、北京市興北林業技術諮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內蒙古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負責人。
被告人陳井剛,系內蒙古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負責人、哈爾濱分公司負責人、股東。
被告人陳晶,曾任內蒙古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審計員、票據登記員,系內蒙古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市場監管中心主任、霍林郭勒分公司負責人、總經理。
被告人陳奇,系內蒙古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秦皇島分公司股東。
被告人黃迎利,系內蒙古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呼倫貝爾分公司負責人、總經理。
被告人董君,曾任內蒙古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長春分公司部長、煙臺分公司副總經理、秦皇島分公司部長,系內蒙古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霍林郭勒分公司副總經理。
被告人鄒樹芝,曾任內蒙古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赤峰諮詢處主任,系內蒙古萬裡大造林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負責人、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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