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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一直是老百姓關注的焦點,消除疾病,保障健康,是每個人的渴求,建立覆蓋城鄉的醫療保障制度,更是廣大人民群眾的熱切企盼。2008年政府提出提高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的財政補助水平,補助標准將各自從以往的每人每年40元提高至80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標准從每人每年20元提高至40元。這一重大舉措無疑為剛剛起步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注入了一針強心劑。
《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實施范圍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以外的本省各統籌地區城鎮戶籍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滿十八周歲的居民以及十八周歲以上的中學生),十八周歲及以上無業居民,未享受公費醫療的大中專及技工學校全日制在校學生,征地後轉為城鎮居民的被征地農民等。
據了解,與商業保險不同的是,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具有政府財政補貼的福利性,它關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凡是參加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不論是住院,還是規定病種的門診慢性病,只要符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標准等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都可以享受到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待遇。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遵循『低水平、廣覆蓋、群眾自願、屬地管理、統籌協調』的原則,重點保障參保城鎮居民住院和經批准的重癥慢性病門診的醫療需求。此外,《意見》還指出,要『充分發揮城市社區服務組織等的作用。整合、提昇、拓寬城市社區服務組織的功能,加強社區服務平臺建設,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醫療保險定點范圍』。本著『小病進社區,大病進醫院』的原則,實行社區首診,只要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參保居民就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去那裡看病、就醫。
據2008年12月23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消息,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自2007年啟動以來,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現已有229個試點城市。截至2008年11月底,全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過億,達到10012萬人,比2007年底增加5721萬人;已有999萬人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目前,各試點城市正進一步擴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面,盡快讓更多的城鎮居民享受基本醫療保障。
(責任編輯: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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