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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等人被控貪污、洗錢等四案,合議庭已訂於1月19至21日連續3天召開准備程序庭,將傳訊包括陳水扁在內10名被告,吳淑珍則預定農歷年後再擇期傳訊。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三天庭期將是扁案進入審理程序後首度開庭,依照臺北地院規劃,19日主要針對南港展覽館弊案與龍潭購地弊案兩部分,上午傳喚陳水扁、下午傳扁家友人蔡銘哲、前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前科學園區管理局局長李界木等人。
20日則針對機要費案補行准備程序,合議庭當天上午傳喚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下午傳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21日針對洗錢案,上午傳喚陳水扁,下午傳喚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媳婦黃叡靚、妻舅吳景茂與扁家友人蔡美利。
至於陳水扁妻子吳淑珍與同案被告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扁家友人蔡銘傑、吳景茂妻子陳俊英都不在這波傳訊范圍,合議庭將於農歷春節過後再另訂庭期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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