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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違法被判刑18年,老父深懷愧疚,向社會『請罪』,志願將自己的遺體捐獻社會。昨日,這位老父親被東湖風景區公安分局局長劉少華認作『親戚』。
老漢姓李,是東湖風景區磨山沙灣村村民。2年前,獨子因為犯罪被判刑18年。李老漢與老伴深深自責:『養不教,父之過。』
為表達自己對社會的愧疚之情,李老漢悄悄與紅十字會簽訂協議,志願捐獻遺體;其老伴則參加村裡的清潔隊,義務為村民保潔。
李老漢夫婦現與正讀高中的孫女生活在一起,一家人僅靠每月500元的低保費生活。但因老漢年事已高,且夫妻兩人身體有病,健康狀況欠佳,每月服藥需不少錢,家庭十分困難。
昨日,東湖風景區警方走訪李老漢家時,局長劉少華當場認下這門『窮親戚』,並解囊為李的孫女捐學費,承諾資助其完成學業。(記者李亦中通訊員易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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