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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天津市就業促進條例》將正式施行,原《天津市勞動就業管理條例》則在當日廢止。今後,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將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並制定促進就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促進就業目標責任制的要求,對所屬的有關部門和下一級人民政府進行考核和監督,並將城鎮新增就業、控制失業率、失業人員就業、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以及減少有勞動能力的長期失業人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等指標,納入年度工作考核內容。
各級人民政府將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幫助和服務。對靈活就業的失業人員,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新聞解讀
新《條例》七大新變化
1.一次性領取低保金時限延長
新《條例》延長了一次性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時限,規定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實現自主創業或者從事個體經營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十二個月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同時,鼓勵各類企業增加就業崗位,更多地吸納勞動者就業。特別指出:鼓勵各類企業通過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崗位,吸納勞動者就業;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扶持中小企業,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業崗位,吸納勞動者就業;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擴大就業,增加就業崗位,吸納勞動者就業。
2.失業者乾個體免行政事業性收費
新《條例》要求,對吸納失業人員的企業、失業人員創辦的中小企業、從事個體經營的失業人員,給予稅收優惠。對從事個體經營的失業人員,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安置殘疾人達到規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殘疾人的企業,享受退還增值稅或減征營業稅的優惠,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並可按照支付給殘疾人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安置殘疾人就業超過規定比例的單位,由市或者區、縣人民政府給予獎勵。從事個體經營的殘疾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務免征營業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征增值稅,取得的勞動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並免除行政事業性收費。
3.市場超市優先租售給失業人員
政府投資興辦的市場、超市或者其他公共商鋪需要租售的,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租售給失業人員、殘疾人。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吸納失業人員達到一定比例的,金融機構按照實際招用人數給予一定額度的貸款,財政部門按照規定給予貼息。對自主創業人員在一定期限內給予小額信貸扶持。從事個體經營的失業人員自籌資金不足的,金融機構可以提供小額擔保貸款;合伙經營和組織多人共同就業的,金融機構可以根據人數和經營項目擴大貸款規模;從事微利項目的,財政部門給予貼息扶持。
4.政府財政預算設就業專項資金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將根據就業狀況和就業工作目標,加大資金投入,在財政預算中安排就業專項資金用於促進就業工作。就業專項資金用於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公益性崗位、職業技能鑒定、特定就業政策和社會保險等補貼,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以及扶持公共就業服務等項目。
5.創業成功人員享受資金補貼
各級人民政府對創業成功率高、促進就業明顯的項目給予獎勵,對創業成功人員根據促進就業的成效給予資金補貼。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實現自主創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可以一次性申領剩餘期限的失業保險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勞動行政部門根據領取營業執照期限,給予資金扶持。自主創業和從事個體經營的人員,吸納失業人員就業的,按照吸納人數給予一定期限的社會保險補貼。用人單位吸納失業人員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和資金扶持。
6.職業培訓合格者可享補貼
各級人民政府鼓勵和支持開展職業培訓。對失業人員、被征地農民、符合條件的農村勞動者以及在職人員參加職業培訓合格取得證書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此外,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就業困難人員就業。
7.人力資源市場信息必須定期公布
勞動行政部門應當會同人事、發展改革、教育、統計等有關部門開展人力資源供需調查統計預測,定期向社會公布。人力資源市場信息包括:人力資源的數量、分布、結構、素質和變化趨勢;就業崗位分布和發展趨勢;用人單位崗位空缺和用人需求情況;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情況;就業狀況調查分析;其他人力資源市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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